示以立亞倫與其諸子為祭司當獻何物當行何禮
1爾別之為聖、立為祭司以奉事我、當如是行、當取牡犢一、無疵之牡綿羊二、
2無酵餅、和油之無酵餅、並抹油之無酵薄餅、必皆以麥麵作之、
3盛餅於筐、以筐奉獻、犢與羊亦牽之至、
4使亞倫與其諸子至會幕門前、以水濯之、
5以衣衣亞倫、即內袍與以弗得下之外袍、並以弗得與胸牌、又束之以以弗得之帶、
6以冠戴其首、又以聖牌加於冠上、
7以膏油灌其首而膏之、
8攜其諸子來、衣以長袍、
9以大帶束亞倫與其諸子、以冠冠之、爾如是為亞倫與其諸子行立祭司禮、則彼得祭司之職、永定為例、
10牽犢至會幕前、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犢之首、
11當在主前、於會幕門外宰犢、
12以指染犢之血、塗於祭臺之角、餘血傾於祭臺之基、
13以蓋臟之脂與肝片、二內腎、及其上之脂、悉焚於祭臺、
14犢之皮肉與糞、以火焚於營外、是乃贖罪祭、
15牽一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
16爾宰是羊、以血灑於祭臺之四圍、
17剖分此羊、洗臟與脛、及剖分之肉並首、置於一處、
18以羊全體、焚於祭臺上、是為獻於主之火焚祭、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
19又牽一牡綿羊一牡綿羊原文作第二牡綿羊至、使亞倫與其諸子按手於羊之首、
20爾宰是羊、以羊之血、塗於亞倫與其諸子右耳之垂、又塗於其右手之大指與右足之大指、而灑血於祭臺之四圍、
21以祭臺上之血與膏、灑於亞倫與其諸子之身與衣、如此、亞倫與其諸子、並所衣之衣、區別為聖、
22此羊乃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祭牲、當取其脂與尾、蓋臟之脂、肝片、二內腎、並右腿、
23又於主前無酵餅之筐中、取餅一、和油之餅一、薄餅一、
24皆置於亞倫與其諸子之手、於主前舉之、以為奉獻、
25後由其手接取、與火焚祭並焚於祭臺上、在主前為馨香、為獻於主之火祭、
26為亞倫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羊、爾取其胸、於主前舉之、此為爾所得之分、
27為亞倫與其諸子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羊、必以所舉所獻之羊之胸與腿、區別為聖、
28厥後、以色列人獻平安祭、必以胸與腿歸亞倫與其子孫、永定為例、蓋此乃彼等所當舉獻者、所當舉獻於主者也、
29亞倫之聖衣、必遺其子孫、使衣之受膏、可立為大祭司、
30亞倫子孫中、繼之為大祭司、進會幕、役事於聖所者、必衣是衣、歷至七日、
31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牡羊、當烹其肉於聖所、
32亞倫與其諸子當於會幕門前、食牡羊之肉、與筐中之餅、
33此物為贖罪、為立之為祭司而別之為聖所用者、故彼當食之、外人毋食、蓋聖物也、
34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犧牲、若其肉或餅、留於明日、當以火燬之、不可食、以其為聖物也、
35爾必如是行於亞倫與其諸子、遵我凡所命、當為之行立祭司禮七日、
36每日獻牡犢一為贖罪祭、爾既獻贖罪祭於祭臺、則可謂潔其祭臺、當以膏膏祭臺、區別為聖、
37七日當獻贖罪祭於祭臺、以區別為聖、祭臺遂為至聖、凡近祭臺者亦皆成為聖、
命日獻二羔為常祭
38爾於祭臺所當常獻者、每日用未盈歲之羔二、
39朝獻一羔、暮獻一羔、
40每獻一羔、配獻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和以杵搗之清油一欣一欣約十斤四分之一、用葡萄酒一欣四分之一、以為灌奠、
41暮獻此羔、當如朝禮、亦獻麵與油與酒、為馨香、為火祭獻於主、
42此火焚祭、爾當歷代常獻於主、在會幕門前、我必在彼降臨諭爾、
43我在會幕降臨以色列人、則會幕因我之榮、成為聖所、
44我必使會幕與祭臺成聖、以亞倫與其諸子區別為聖、為祭司奉事我、
許居以色列中為其天主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Digital files © United Bible Societies, 2019.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電子版 © 聯合聖經公會,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