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侍,做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彼前 4:8-10
起初,神就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世記1:27)。這真理奠定了我們看待萬民的根基。不同於其他古代創世的故事將神性僅賦予君王,《聖經》教導我們每個生命都承載着神的樣式。
這真理構建了整本《聖經》的社會倫理:我們是否真能在每個人身上——無論貴賤背景——認出神的形象?
正如許多道德哲學家所言,我們需要正確地看待人。換句話說,若我們忽視某人具有神的形象,就是將他或她貶低為次等存在,甚至低於人類。而若我們以“非人化”對待他人時,往往會導致虐待、邊緣化、不平等與不公義的情況。
相反,當我們認識到以愛與公義看待鄰舍、陌生人乃至仇敵時,就能發現他們與生俱來的價值和尊嚴(參馬太福音5:43-48)。
作為神的信徒,我們亟需以神的眼光看待人。願聖靈在我們心裏動工,使我們在每個相遇中都有正確的看見。
禱告
仁愛的神啊,求你開啟我們心靈的眼睛,看見每個人裏面的尊貴。願我們以愛、以公義、以當得的尊榮彼此相待。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