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耶穌醫治大痲瘋和癱子 (下)
陳志豪

經文:路加福音五12-26

12 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裏,有人滿身長了痲瘋,看見他,就俯伏在地,求他說:「主啊,你若肯,你能使我潔淨。」 13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 痲瘋病立刻離開了他。 14 耶穌吩咐他:「你不可告訴任何人,只要去,把自己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已經潔淨,要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祭物,作為證據給眾人看。」 15 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有一大羣人聚集來聽道,也希望耶穌醫治他們的病。 16 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17 有一天,耶穌教導人,有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在旁邊坐着;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猶太和耶路撒冷來的。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治好病人。 18 這時,有些人用褥子擡着一個癱子,要把他擡進去放在耶穌面前, 19 卻因人多,找不出法子擡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在耶穌面前。 20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說:「朋友,你的罪赦了。」 21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開始議論說:「這個人是誰,竟說褻瀆的話?除了神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 22 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就回答他們說:「你們心裏為甚麼議論呢? 23 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24 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他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25 那人當着眾人面前立刻起來,拿了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給神。 26 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給神,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不尋常的事了!」

第二個神蹟與第一個醫治大痲瘋病人的神蹟有異曲同工的作用,就是說明耶穌有赦罪的權柄,而這個權柄唯有上帝纔有,為要證明耶穌有這個權柄,他醫治好一個癱子。不同的是,宗教領袖出現在耶穌的故事中,往後的經文,連續四次記載耶穌與他們的矛盾和衝突,為他們將來謀害耶穌埋下伏筆。

與第一個神蹟相似的是,尋求醫治的人甚至他們的朋友都對耶穌充滿信心,所以他們因為人不能進入去房子,竟然冒着艱難,爬上了房屋並打開了別人的房頂,用繩索將癱子連褥子縋到當中。可想而知,當時所有人都望着他們這奇怪的動作,耶穌亦停止了他的講道,他不是斥責他們干擾了他,而是說出一句:「朋友,你的罪赦了」 (23節),因為耶穌認定這是一個信心的行動。作者記載了宗教領袖,也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心中的議論,明顯這是耶穌超自然的能力,因為耶穌知道他們心中所想。接着就挑戰他們的想法,意思是說:「用說話赦免人的罪很容易,但為要叫你知道我有赦罪的權柄,就不單是說,而是醫治好這個癱子」。當癱子拿了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離開時,就證明了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不是空口講白話,帶來羣眾的驚奇,歸榮耀給神,表示這些都是神的作為。

癱子的醫治可以說是耶穌事工的轉捩點。彌賽亞是叫人得釋放,不單是疾病或邪靈,更重要是罪得釋放,所以赦罪的權柄更叫他符合彌賽亞的身份。此外,信心與赦免的關係也成為福音的核心信息。

思考/反省和默想/禱告:(按感動選擇全部或其中一部份)

  1. 選擇門徒、癱子或者幫助癱子的朋友的視覺,用想象力重溫這個神蹟的過程。你看到什麼?你聽到什麼?你感受如何?將你的默想與主分享,之後靜默享受這位滿有赦罪權柄的主的同在。

  2. 癱子的改變叫眾人都歸榮耀給神。我們信主後的改變,有否叫旁邊的人都歸榮耀給神?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