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第二個論辯:譴責祭司2
麥耀光

瑪拉基書二1-9

二1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2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3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擡出去,4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5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6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脣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迴轉離開罪孽。7祭司的嘴脣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8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這訓誨上絆跌。你們破壞了我與利未人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9所以我使你們被眾百姓藐視,看為卑賤;因你們不遵守我的道,在律法上看人的情面。」

先知瑪拉基的第二個論辯,是從一章6節二章9節,當中一章6-14節是以耶和華神為核心的思想,而今天二章1-9節的核心則偏重於思想利未祭司階層。先知在這兩段的焦點都是指向祭司,並指控他們褻瀆神的名。昨天的經文中,先知問了9個問題,並向祭司和百姓宣告神的話:「我不喜歡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悅納供物」(一10)。今天的經文不是側重於指控祭司在神的祭壇和祭物上的失職,而是強調祭司們的惡行所帶來嚴重的後果。因為祭司沒有謹守遵從耶和華與利未人的聖約關係,更沒有履行祭司的聖職。

瑪拉基先知警誡祭司不要忘記神給他們的「誡命」和「所立的約」(參耶卅三21「我與事奉我的利未家的祭司所立的約」)。假使祭司對誡命和聖約採取「(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2節) 的話,將遭受到詛咒。第2節的用詞,用了「若」字兩次和「已經」一詞,聖經學者在解釋上採取了不同的立場。一方面,這是警告,「若」不再停止對獻祭的輕視和妄獻,詛咒就臨到他們。另一方面,正因為他們不將誡命和聖約放在心上,神已經給予咒詛了。先知宣告神對祭司的斥責和處罰,指出神用了「糞抹在你們臉上」(3節)。「糞抹在你們臉上」表示祭司已不潔淨了,會遭到神的拒絕,他們必受到極端的羞辱和藐視。原來祭司的不忠,不單遭受到神的詛咒,更加禍及其子孫:「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3節)。

究竟祭司的聖職是甚麼?他們又在哪些方面未盡其職呢?瑪拉基在一章6-14節的信息,較側重於祭司帶領敬拜和獻祭的重要職責,而在二章6-8節則強調祭司在「訓誨」(“instruction,” torah)上的任命。祭司的天職是教導和傳遞真理,因為百姓從祭司的「口中尋求禮節規矩」(7節,呂振中譯本)。當祭司守護神的道,就可以成為「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7節)。只可惜,祭司不單自己偏離正道,更使許多人在神的道上絆跌 (8節)。祭司的墮落,卻牽連了百姓。

神曾與祭司和利未人立了「生命和平安的約」(5節)。雖然祭司領受了神所賜的生命和平安,但卻沒有存敬畏的心,也沒有與神同行。故此,他們的結果將會從祝福 (「祭司給百姓的祝福」,民六23-27) 轉為「詛咒」(一14二2),這是他們咎由自取的報應。

思想:

一個行為是會帶來後果的。祭司的不忠和不義,不單隻害了自己,也「殃及池魚」,連累了聽從他們的百姓。這給你甚麼警惕?

原來「體貼聖靈就是生命和平安」(羅八6),你願意去經歷這種福氣嗎?你如何體貼聖靈的意思,使你心靈得平安(西三15;腓四7)、靈命得以增長和發旺 (提前四15)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