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别人犯罪,你可否以公义之名复仇?(辛立)

经文:“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诗》37:8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大卫的故事。

一天,大卫睡到日头平西,在阳台上看见一位妇人在沐浴,就差人打听她是谁。得知她是以连的女儿、赫人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就将她带进宫中,和她同寝。拔示巴的父亲以连是37位勇士之一,是大卫的谋士亚希多弗的儿子(参《撒下》23:34);而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也是37位勇士之一,和以连是战友。

很显然,大卫在诱奸拔示巴、谋杀乌利亚的事上,牵扯到自己的谋士、勇士和其家眷。

上帝借着先知拿单的口对大卫说: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大卫为此认罪:“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参《诗》51:4)因此,上帝向大卫进行了审判:刀剑必永远不离开你的家。

大卫犯罪,不只得罪了上帝,也得罪了人。这时,大卫所得罪的人可否向他讨罪、以伸张正义之名复仇呢?拔示巴的祖父亚希多弗就这样做了。

在大卫的儿子押沙龙背叛的时候,亚希多弗加入了叛军。当有人告诉大卫,亚希多弗也在叛党之中,随从押沙龙。大卫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使亚希多弗的计谋变为愚拙。因为“那时,亚希多弗所出的主意,好像人问上帝的话一样。他昔日给大卫,今日给押沙龙所出的主意,都是这样。”(《撒下》16:23

押沙龙进入耶路撒冷城之后,亚希多弗的第一个主意,就是让押沙龙和大卫的妃嫔同寝。这就应验了耶和华对大卫的审判:“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撒下》12:11-12

亚希多弗建议挑选一万二千精兵追击大卫,“趁他疲乏手软,我忽然追上他,使他惊惶;跟随他的民必都逃跑。我就单杀王一人,使众民归顺你。”(《撒下》17:2-3),这个计谋,因押沙龙听从户筛的意见而被否决。“这是因为耶和华定意破坏亚希多弗的良谋,为要降祸与押沙龙。”(《撒下》17:14

亚希多弗见押沙龙不依从他的计谋,就备上驴,归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遗言,便吊死了。(《撒下》17:23)他成为旧约中唯一上吊自杀的人。新约中上吊自杀的另一个人,就是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有人认为,背叛大卫自杀的亚希多弗是出卖耶稣的犹大之预表。

大卫诱奸了亚希多弗的孙女拔示巴,并用诡计谋杀了乌利亚。亚希多弗加入了押沙龙的叛变。但看似“公义”的复仇,为什么会被耶和华“定意破坏”?对此,我们来看圣经的原则:

第一,圣经反复强调,审判的权柄属于上帝: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即使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上帝也没有把施行报复和审判的权力给人。

第二,圣经反复强调:“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义的生出嫉妒。”(《诗》37:1)因为人心中愤怒引发的不平和嫉妒,都会导致犯罪。

第三,圣经让我们明白,在上帝已经审判的事情上,人不要再去报复;要学习相信,上帝的意念高于人的意念、上帝的审判高于人的审判。

祷告:主啊,从亚希多弗的教训中,我们知道你会破坏人自以为是的“良谋”。在教会生活中,难免有冲突,当这些事或者人引发我们的“义愤”时,求上帝让我们警醒,让我们知道自己的有限,仰望上帝的恩典,有一颗顺服、忍耐、温柔的心,按着圣经的教导而行,祷告奉耶稣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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