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 正確的焦點
洪可婷

今日經文:路加福音10章17-20

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加福音10章20節

我認識凱華一年多了。他是我們教會小組的成員,在每週的小組聚會中,大家會彼此分享對上帝的認識、對聖經真理的體會。在某一次的聚會中,凱華不經意地提起自己曾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在那天晚上,他說得如此隨意,以至於我差點就忽略了。差點。看哪!我發現自己竟然認識了一位進入銅牌戰的奧運選手!我不明白為什麼他之前對此絕口不提,但對凱華來說,雖然他在體育運動方面的成就是他生命中很特殊的經歷,但他生命的中心卻是更重要的事,那就是他的家庭、他的族羣,以及他的信仰。

路加福音10章1-23節的記載,描述了什麼纔是我們生命的中心。耶穌差遣七十二人去傳講上帝的國度,他們回來之後便歡喜地對耶穌說:“主啊,因禰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17節)。雖然耶穌確認祂賜予了他們強大的能力,並且保護他們,但他們卻將焦點放在錯誤的事情上。耶穌強調,不要因鬼服了他們就歡喜,而是要因他們的“名被記錄在天上歡喜”(20節)。

無論上帝讓我們有什麼樣的成就或才幹,最值得高興的應該是我們把生命的主權交給了耶穌,我們的名字被紀錄在天上,並且每天能享受耶穌的同在。


你人生的焦點是什麼?

你要如何將焦點轉向更有永恆價值的事情?


親愛的天父,感謝禰將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

我因認識禰而歡喜快樂。

靈糧透視

路加福音10章20節記載耶穌對門徒說:“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耶穌不是責備他們,因為鬼被趕出去就是上帝得榮耀,祂乃是規勸門徒:“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其他提及“記錄”的聖經經文,常用“名錄在冊上”或“生命冊”這類的詞彙。解經家韓威廉(William Hendriksen)寫道:“我們在世上的生命告終時,趕鬼的事就停止了。我們與上帝和好,從而獲得永遠的救贖,並使上帝得榮耀,將永不止息。”但以理書記載,在末世,那“名字記錄在冊上的,都必得拯救”(12章1節,新譯本)。那些堅守信仰或“得勝”的人,絕不會從“生命冊”上被除名(啟示錄3章5節)。使徒約翰斷言,那些名字沒有被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在末後的日子都要拜那獸(13章8節)。當基督再來的時候,“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20章15節)。

作者: 柯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