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你们要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
王汉川博士

太 6:19~24│《环球圣经译本》

19“你们不要为自己在地上积蓄财宝,那里有蛀虫等物毁坏,也有贼挖洞来偷。

20你们要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蛀虫等物毁坏,也没有贼挖洞来偷。

21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

24一个人不能服侍两个主人;他不是恨这个爱那个,就是忠于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服侍神,又服侍财富。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地上的财宝即世上一切有价值的、物质的东西,它们很容易被各类害虫蛀蚀,被鼠类等害兽破坏,使它们消失或难以辨认;也会被盗贼挖洞偷走。

与此相反,积蓄在天上的财宝是我们信靠神而获得的属灵财富,是安全的,是我们心系天国的表现。

耶稣曾生动描绘过一些财主的心态,他们把幸福和未来寄托在积蓄财富之上,成为金钱的崇拜者和奴隶,导致精神贫穷和心灵空虚。当耶稣告诉那个年轻财主“变卖你拥有的一切,送给穷人,你就会有财宝在天上”时,那人却因为“有很多财产”而“愁眉苦脸,忧伤地走了”(可10:21~23)。那个“田产丰收”的财主的心也只在他的仓库里面,在他的财富上面。耶稣用神的眼光指责那个“愚昧的人”,指出神在当晚就要收回他的生命,并警告说:“那为自己积财,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路12:21)。所以门徒应当变卖自己的财物,施舍出去,“为自己造那不会变得破旧的钱包,积蓄无穷无尽的财宝在天上”(路12:33~34)。

由此可见,“为自己在地上积蓄财宝”只会热衷于“服侍财富”;而“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才能忠心地“服侍神”。这正是基督徒对物质财宝应有的态度,是他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真正属灵和属天的标记(路12:15~34,16:1~31)。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保罗指出:“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渴慕钱财,就被引诱离弃信仰,也用许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7~10)。这种人的财宝和他们的心都在哪里?

二、我们在地上的任何财宝都出自神的恩典和供应,你如何理解“不要为自己在地上积蓄财宝”,而要“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又如何把自己的财宝用于福音事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