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 鹽醃自己,成為活祭
葉應霖

經文:可九49~50

49 因為每個人必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鹹味,你們怎能用它調味呢?你們中間要有鹽,彼此和睦。」( 有古卷 加「凡祭物必用鹽醃。」)

驟眼看來,這段經文似乎在告訴我們,所有人都要在那「欣嫩子谷」受苦,被鹽所醃及被火所燒。若是這樣,我就很難相信還有誰會接受耶穌了。但經文的意思當然不是這樣。留意,「火」在昨天的經文段落(可九42~48),的確是一個懲罰的符號,因為不斷燃燒的「欣嫩子谷」是悖逆上帝的人的下場。然而,「火」在今日的段落(可九49~50)卻是一個潔淨的符號。在主後第一世紀,馬可福音的信徒讀者的確面對各樣大大小小的逼迫,馬可鼓勵他們的方式就是提醒他們記得,原來信徒受逼迫是有潔淨生命的益處。帶馬可信主的使徒彼得就曾這樣說:

使你們的信心既被考驗,就比那被火試煉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 親愛的,有火一般的考驗臨到你們,不要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彼前四12

較難理解的是「鹽」的功能。要尋找合理的解釋,我們要尋找一個火與鹽同時出現的場合。一個可能的答案,就是《舊約》中的獻祭場景: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中,不可缺少你與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加鹽獻上。(利二13) 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曾立鹽約,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 (代下十三5)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當得的份。這要成為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民十八19

用鹽去防止食物變壞、延長它的食用期,這是古今都有的文化。但原來鹽也是昔日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必要成份。根據以上的經文,人藉著獻上曾被鹽所醃的祭物,能夠與上帝重建關係。故此,「被火像鹽一般醃起來」,不是指人會成為一些被鹽醃的食物(例如雞翼或牛扒),而是成為祭物。就如昔日以色列人於聖殿獻祭時,先以鹽醃祭物,再用火燒獻呈給上帝,門徒也應該視自己為祭物,獻上自己成活祭。這樣,被燒的就不再是欣嫩子谷的兒童身體,而是信徒那份全然跟隨主的心了。故此,門徒必須繼續不斷地「鹹」,持久地活出作主門徒的味道。「失了鹹味」,就是信徒沒有將自己獻上給上帝的意思。唯有這樣,信徒才能與上帝及與別人建立和睦的關係。

原來,獻上自己就會保存自己。弔詭的是,獻上自己不會失去自己;不獻上自己,卻會失「手」、失「腳」、失「眼」,漸漸地失「味」,直到完全失去基督同在的「味」。

思想:

  1. 你覺得自己「鹹」嗎?你正以什麼去建立你與神及人的關係?
  2. 不獻上自己為活祭,與在「欣嫩子谷」獻上自己的兒女,有什麼關係?你今天正將自己獻上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