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 大使,而不是公民
大卫・耶利米博士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

腓立比书 3:20

外交官在另一个国家代表本国时受到保护,免受起诉和伤害。甚至一个国家的大使馆也被认为是访问国的主权领土。换句话说,外交官要遵守他们自己国家的法律,而不是他们被任命的国家的法律。

同样,基督徒在这个世界的时候,应该把自己看作是外交官,或 "基督的使者"(哥林多后书5:20)。虽然我们受制于我们所生活的政府的民事法律(罗马书13:1-7),但我们在我们祖国的属灵法律下运作: 天国。我们生活在基督爱的律法(约翰福音13:34)和“在基督耶稣里生命之灵的律法”(罗马书8:2)之下。“圣灵的果子”标志着我们的行为,“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拉太书5:22-23)。如果你觉得被迫服从这个世界的律法,你需要从“罪和死的律法”(罗马书 8:2)中得到释放。

我们是到这个世界的大使,而不是属这个世界的公民—并且应该照此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