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结三十八18~23
18「主耶和华说:歌革上来攻击以色列地的时候,我的怒气要从鼻孔里发出。19我在妒忌和如火的烈怒中说:那日在以色列地必有大震动,20甚至海中的鱼、天空的鸟、野地的兽,和地上爬的各种爬行动物,幷地面上的众人,因见我的面就都震动;山岭崩裂,陡岩塌陷,一切的墙都必坍塌。21我必令刀剑在我的众山攻击歌革;人要用刀剑杀害弟兄。这是主耶和华说的。22我要用瘟疫和血惩罚他。我也必降暴雨、大冰雹、火及硫磺在他和他的军队,并跟随他的许多民族身上。23我必显为大,显为圣,在许多国家眼前显明自己;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今天默想的经文提到神的愤怒要临到歌革身上,18节提到「我的怒气要从鼻孔里发出」,19节提到「我在妒忌和如火的烈怒中说」,这都清楚说明神愤怒的主题。神的愤怒并不是一种情绪化的发怒,而是对罪恶的基本态度。
当我们分析这段经文的用字时,便会明白它与以西结书中早前提到对西顿的审判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我们可以用一个列表来看:
西顿 | 歌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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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令瘟疫进入西顿,使血流在街上。刀剑从四围临到它,被杀的要仆倒在其中;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二十八23) | 我要用瘟疫和血惩罚他。我也必降暴雨、大冰雹、火及硫磺在他和他的军队,并跟随他的许多民族身上。(结三十八22) |
西顿,看哪,我与你为敌,我要在你中间得荣耀。我在它中间施行审判、显为圣的时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二十八22) | 我必显为大,显为圣,在许多国家眼前显明自己;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三十八23) |
由以上的列表可见,神对歌革的审判重复了祂对西顿的审判,当中涉及瘟疫与血的内容,而在对歌革的审判中,却还另外加上暴雨、大冰雹、火及硫磺,冰雹的灾害让人联想到十灾中的第七灾,而硫矿与火让人想起昔日神如何灭绝所多玛与蛾摩拉城,这代表歌革将会如埃及、所多玛与蛾摩拉这些罪恶之城一样灭亡,情况比西顿所受的更严重。
再者,无论是西顿的审判还是歌革的审判,两者有描述提到神要藉此「显为圣」,众人都「知道我是耶和华」。而「显为圣」的说法叫我们想起亚伦的两个儿子献凡火时,神便用火吞灭他们(利十1~4),叫人明白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是人不能控制或亵渎的神。因此,神要得到的荣耀,就是人对祂有敬畏的心,在祂施行审判时显出祂的神圣,藉此来说明甚么是神眼中看为正的事。原来,神的同在岂只是恩典与爱,还有祂的威严与忌邪,以及祂的审判与神圣。
思想:
你如何理解神的愤怒与神圣?对你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