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可一4~8
4 照这话,施洗约翰来到旷野,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5 犹太全地和全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6 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和野蜜。 7 他宣讲,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8 我用水给你们施洗,他却要用圣灵给你们施洗。」
施洗约翰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就在一1~3节预告有人会为主耶稣修直道路之后,约翰出现了。但他的衣着异常,饮食习惯又奇怪。他要发展一个接触多人的事工,但他却去了不方便的旷野,而不往宗教政治中心的耶路撒冷「登记」。更令人费解的是他的洗礼方式。其实犹太人对洗礼并不陌生。自行用水去行洁净礼,以保守自己远离不洁,是犹太人自古以来的传统(参利十一24, 32、十四6~16; 十五5~27; 民十九17~20)。将自己全身浸在水中,以明证自己决心按上帝律法而活,亦是部分犹太人(爱色尼人)天天执行的礼仪。
但约翰的洗,却有几点严重偏离了犹太人的传统。第一,他要求人借着他受洗。值得留意的是,犹太人一向都是自己洗自己的。约翰,你的洗究竟与别的有何不同?我为何要去接受你的洗呢?第二,他传「悔改」的洗。悔改(原文是 μετάνοια)意味心思的改变 (a change of mind),但犹太人现存的宗教礼仪不是已能包括洁净自己的罪的程序吗?另传认罪悔改的洗,甚至说可使罪得赦,就是说现存制度不行,是跟当权领袖及体制割席,是另起炉灶!第三,根据当时主流犹太教的信念,外邦人可以藉浸礼进行「入门礼仪」(rite of initiation),成为犹太教里一班敬畏神的人(God-fearers,参徒十三16)。但犹太人已经是上帝拣选的子民,为什么还要接受这种一次性的悔改之礼?难道犹太人跟外邦人在上帝面前,是没有两样的吗?最后是第四,约翰既叫人受他的洗,但他又说自己的洗仍有不足。究竟葫芦里卖什么药?究竟之后那一位是谁?用圣灵去施洗又是什么意思 (参赛卅二15; 四十四3; 结十一19)?为什么洗了一次,还会有第二次?为什么又不会有第三次?
这位谜一般的施洗约翰,就在众多争议的声音里,突然出现在舞台上。约翰的洗,不单是礼仪之洗,更是预备人迎见耶稣的末世之洗。相比起当时的宗教领袖,约翰似乎更得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的喜爱。然而,拥有千万 followers 的他,却没有因此而忘记自己的身份:「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弯腰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愿约翰时刻成为每位事奉神之人的榜样。阿们。
思想:
约翰的服事,根据当时的宗教规矩,是不合理的。当你受感去事奉神,但却得不到别人的认同,你如何判断自己的感动,是出于神而不是出于自己?
为了引人去到耶稣面前,约翰一定面对不少的质疑,为福音付出了不少的代价。你愿意为人付上代价,让人来到耶稣面前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