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 否定的肯定(許萬常)

阿摩司對亞瑪謝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摩》7:14)。不知怎的,我常被這句不動聲色的話感動,好像身上的痛處突然被碰着。

上帝的“我是”

也許是因為我很少肯定自我,因此,我很容易認同這位先知的自我介紹,以及他卑微的自我形象。

他首先知道自己不是什麼,這或是一個自我認知的開始:我知道我不是上帝,我是人;我知道我不是主人,我是僕人;我知道我不但是個罪人,我是罪魁。

人要先否定自己,才能肯定自己;要先知道上帝的“我是”,才能知道自己的“不是”。我們要真正地認識自己,首先要確實的認識上帝。這是一種生命的回溯,從作品當中摸着作者,從走過的足跡尋找歸處。

在燃燒的荊棘遇見了“我是”之後,摩西才省悟,他生命的定義是“不是”: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出》4:10

言語用來創造和領導,言語可以用來呼風喚雨、扭轉乾坤;一言可以興邦。俗話說:“男在嘴上,馬在腿上”,這是摩西對他自己絕對的否定。

“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脣不潔的人,又住在嘴脣不潔的民中。” (《賽》6:5)這是先知以賽亞遇見上帝之後的反應。“不潔”,是一個自我否定。保羅在往大馬士革的途中,遇見覆活的主之後,眼睛立刻就瞎了,這也是一個自我否定。

從否定到肯定,從不是到是,從瞎眼到能看見。這是我們每人得救的經歷。古往今來,得救的見證始終都是: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約》9:25)。

知道自己的不是,纔會常感到不配,才能明白一切都是恩典,才能凡事謝恩,確實地活出感恩的生命。常存不配而得的心態,生活中一點點小事都是神蹟,得着些微的好處都好感激,人生常被喜樂驚奇。

自我的“否定”

“我是什麼人”(《出》3:11)?這是摩西的否定。“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士》6:15),這是士師基甸的否定。“我是貧窮卑微的人(《撒上》18:23)”、“但我是蟲,不是人”(《詩》22:6),這是大衛極致的否定。“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 (《弗》3:8),這是保羅的否定。

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捨己”,是否定自己。保羅也寫道:“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

跟隨主的旅途是一條血跡斑斑的道路,信主是焚土與殉道,黑色的灰燼是自我的焚燒。

這種自我否定的人生是主所說的:“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這也是信主的人,從死裏復活,生命的“失而復得”,從否定到肯定,從不是到是。

得救是得着一個死裏逃生、一個貨真價實、一個沒有被罪扭曲、一個滿有主的形象與榮光、一個真正的人。

哦,我知道我原來不是先知,我纔是先知。我知道我原來並不是先知的門徒,我纔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我曾經也是個養蠶的孩子,經常爬樹摘桑葉,知道自己的卑微之後,纔會曉得自己的尊貴。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箴》9:10)我知道我的無知是一切有知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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