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心裏想捐多少就捐多少。(哥林多後書9:7)
我們每個人給予的原因都不一樣:一、有些人出於內疚而給予。他們為上帝的事工捐獻,是因為若不這樣做,他們就會感到很糟糕。
二、有些人是出於貪婪而給予。他們給予是爲了得到。他們堅守諸如這樣的經文:“你們要給他人,這樣上帝必給你們,並且會用大號升斗搖勻壓實,滿滿地倒給你們,因為你們用什麼樣的量器量給別人,上帝也會用什麼樣的量器量給你們。”(路加福音6:38)這樣的思維有什麼不對呢?它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我們為中心”。
三、有些人是爲了得到榮耀而給予。耶穌說:“你們要小心,行善的時候不可張揚,故意叫人看見,否則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馬太福音6:1)上帝不僅僅關心你給予了什麼,而且還關心你為什麼給予。祂會越過你所給予的數量察看你背後的動機。如果你因為貪婪、內疚或榮耀而捐給上帝,那麼祂會在你的“賬戶”上記一個大大的零。耶穌說:“你們賙濟窮人的時候,右手所做的別叫左手知道,要不聲不響地去做。這樣,鑑察隱祕事的天父必賞賜你們。”(馬太福音6:3-4)
四、有些人給予是出於感恩之心。這些人會問:“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賜給我的一切恩惠呢?”(詩篇116:12)然後他們會因為感恩而施捨。你應該成為這樣的給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