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3:36
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而且神的憤怒常在他身上。
這是約翰福音第三章最後一句:「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
表面上來看,這句似乎是一句對比、非此即彼的話: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就沒有永生,非常簡單的二分。不過,事實上,兩句話其實不是對比。原文寫道: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看」不到生命。因此,簡單來說,信的人與不信的人,其差別是「有永遠的生命」與「看不見生命」:
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ὁ πιστεύων εἰς τὸν υἱὸν ἔχει ζωὴν αἰώνιον
不信的人看不見生命
ὁ δὲ ἀπειθῶν τῷ υἱῷ οὐκ ὄψεται ζωήν
「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這句話比較容易理解。耶穌基督是生命,他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相信耶穌的人,他就因着基督得到永遠的生命,就是在基督裏上帝的生命。反過來說,不信的人,他的結局不是「沒有永生」。不信的人不是「沒有了甚麼」,而是「看不見已經有的」。不信的人「看不見」,因爲信心是看見上帝的唯一方法。看不見,不代表「不存在」。相反,上帝在永恆中綻放的生命,耶穌基督降生所賜下的生命,從亙古到永遠,一直是存在的。不信的人,看不見這生命。他們不在永生上帝光明照耀的範圍內——因爲他們看不見。他們看不見,剩下來的就只有上帝的憤怒。他們的罪孽,他們的不義依然存在,沒有改變。
因此,世界依舊——真光已經照耀,永恆的生命依舊存在,不義與上帝的憤怒也依然存在。問題的關鍵是:你相信,還是不信?
默想:
不信,改變不了甚麼。不信,它只是我們主觀的掩蔽。光明依然照耀,不信的人卻閉上自己的眼睛。反過來說,所謂「相信」,不是甚麼值得稱讚的行爲,它只是開啟自己的眼睛、心靈、生命,讓自己成爲上帝永恆光輝中的小塵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