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林前十14-22
14所以,我亲爱的,你们要远避拜偶像的事。15我好像对精明人说的;你们要辨别我的话。16我们所祝谢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17因为饼只是一个,我们虽然人多,仍是一体,我们同享一个饼。18你们看那按肉体是以色列人的,那些吃祭物的人岂不是与祭坛有份吗?19那么,我怎么说呢?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了甚么吗?或说偶像算得了甚么吗?20不,我是说,他们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来往。21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22我们要惹主的嫉恨吗?我们比他更强吗?
【参考经文】 【和】14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20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和】申四24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和】申五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在九1至十13,保罗分享「自己如何放弃工人得工价的权利」、「体贴不同人的福音心肠」、并「摩西时代的百姓被严厉惩罚的警戒」后,他回到第八章开始的主题,处理某些「哥林多领袖」在「拜偶像的事」上的任性和让软弱的人跌倒的问题。在十14,保罗清楚讲明自己的立场:「所以,我亲爱的,你们要远离『拜偶像的事』(eidololatreia)。」
在八1,保罗借着「关于『祭过偶像的食物』(eidolothuton)」的表达开展了八1至十一1的讨论。对可否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保罗的立场是明确的:「可吃!也可不吃!但不能绊倒人!也不能失见证!」但在十14保罗用了「拜偶像的事」(eidololatreia)另一组合词。保罗的立场是坚定的和强硬的,必须「远离『拜偶像的事』」,绝不能在外邦人祭祀的处境下与他们共享「祭过偶像的食物」。
保罗用主餐的例子:当我们分享饼和杯时,我们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和血;所以,若我们在外邦人祭祀偶像处境下分享「祭过偶像的食物」,我们就是「又喝主杯,又喝鬼的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绝不能「与鬼来往」,因为外邦人祭祀偶像时,他们是「祭鬼,不是祭神」!保罗的结论是坚定的:无论我们对「祭过偶像的食物」采取「可吃或不可吃」的态度,我们都绝不能参与外邦人的偶像祭祀,绝不能在他们祭祀偶像的处境下,与人同享「祭过偶像的食物」。
就如,许多华人喜欢吃素食物。用广东话,我们说:食斋菜。在家里和公众餐厅里,我们可以与亲友吃斋菜,就是素食物。但我们不可以在拜偶像的环境下,与亲友吃斋菜,因为这样的话,我们就好像参与他们的祭祀了!我们就会犯了「拜偶像的事」(eidololatreia)的罪!基督徒吃「祭过偶像的食物」的自由是有底线的:「不能参与祭祀,不能让人跌倒!」最后,保罗用严厉的话结束:「我们要惹主的嫉恨吗?我们比他更强吗?」最后一句是很有意思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哥林多领袖,认为自己比「软弱的人」强!自以为「强」成为他们的「骄傲、绊脚石、试探」!所以,保罗警告他们:你们比神「强」吗?「我们的神是忌邪的神」!神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申五9)!
思想:
- 我们处于知识泛滥的时代。有些基督徒自以为很懂神学,喜欢走偏锋(广东话:踩界),言行充满许多有争议的表达。保罗对「祭过偶像的食物」和「拜偶像的事」的分类和教导提醒我们:我们不能绊倒人,同时要记得神是「忌邪的神」!今天的信息给你什么提醒?
- 「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我们与偶像、黑暗、邪恶和魔鬼是完全划清界线的吗?我们是否与「拜偶像的事」完全割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