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结二十五8-17
8「主耶和华如此说:因摩押和西珥人说『看哪,犹大家与列国无异』,9所以,看哪,我要破开摩押边界的城镇,就是摩押人所夸耀的城镇,伯‧耶施末、巴力‧免、基列亭,10令东方人前来攻击亚扪人。我必将亚扪交给他们为业,使亚扪人在列国中不再被记念。11我也必向摩押施行审判,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12「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以东向犹大家报仇,因向他们报仇而大大显为有罪,13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伸手攻击以东,将人与牲畜剪除,使以东从提幔起,直到底但,地变荒凉,人也都倒在刀下。14我要藉我子民以色列的手报复以东;他们必照我的怒气,按我的愤怒对待以东,以东人就知道施报的是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5「主耶和华如此说:因非利士人报仇,就是心存轻蔑报仇;他们永怀仇恨,意图毁灭,16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伸手攻击非利士人,剪除基利提人,灭绝沿海剩余的居民。17我要大大报复他们,发怒斥责他们。我报复他们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以西结书二十五章1-7节记载神要审判亚扪时,经文采用了第二身的「你」作指控,但由第8节开始却转为第三身来论述对摩押(8-11节)、以东(12-14节)及非利士(15-17节)的审判。在审判这三个国家的论述中,「报仇」(nāqām)一字成为焦点(结二十五12、15),这字曾用来描述审判耶路撒冷(结二十四8),代表当列国看见耶路撒冷得到报应而幸灾乐祸时,他们也将会受到同样的报应。
记载摩押的审判(8-11节)时同时也记载了亚扪人,这是因为摩押与亚扪本是来自罗得后代的两兄弟(创十九37),是占据了死海以上高地的民族,他们昔日曾协助尼布甲尼撒王去攻打耶路撒冷(王下二十四2),后来他们也被耶和华审判(耶四十八27-35)。9节描述摩押的土地是「所夸耀的城镇」,原文作「土地的荣耀」(ṣəvî ’ĕrĕṣ),「荣耀」可解作美丽及华美,这说明摩押曾认为自己所身处是全地最荣耀的地方,是值得自己夸耀的,可是神却要审判他们,他们连同亚扪人的产业都交给「东方人」(包括巴比伦、波斯等等),并且不会再被记念(10节),仿佛从来没有这个民族一样。
对以东(12-14节)的审判最重要的一句就是「因为以东向犹大家报仇,因向他们报仇而大大显为有罪」(12节),这是因为当耶路撒冷被毁时,他们幸灾乐祸,作为雅各的兄弟,竟然向耶路撒冷说:「拆毁,折毁,直拆到根基!」(诗一三七7)。因此,以东对犹大家无缘无故的「报仇」(nāqām)正正就是以东「大大显为有罪」的原因。原来,神憎恨幸灾乐祸的人,无论受罚的人有多值得受罚,也不能合理化幸灾乐祸的行为与心态,当恶人受罚,旁人最适合的回应就是敬畏神,因为神如何刑罚别人,也会同样刑罚我们(当我们自己显为有罪时)。
对非利士(15-17节)的审判有一句「因非利士人报仇,就是心存轻蔑报仇,他们永怀仇恨,意图毁灭。」(15节)以西结书十六章27、57节说明非利士人曾见证着耶路撒冷的被毁,他曾任意待神的百姓,非利士的众女也都恨恶及藐视他们,所以15节有可能是对应这个场景来说的。15节除了有「报仇」(nāqām)一字,更有「在恨恶中」(biš’āṭ)一字,说明他们除了有幸灾乐祸式的「报仇」之外,更有浓烈的恨恶在其中,这有可能因为非利士人与以色列民是世仇,两个民族常有战争,现在耶路撒冷被毁,自然是非利士报仇的好时机。然而,过去的恩怨情仇并不能合理化非利士人的仇恨与报复,当他们要灭绝以色列民时,神却灭绝他们(16节),并且要大大报复他们(17节),让他们知道「我是耶和华」(17节),神就是真正施行审判的那一位。
思想:
耶路撒冷被毁成为列国的测验,当别人遭难时,列国会否幸灾乐祸或报仇?结果是,当别人遭难,所有列国都不能通过这个测验,每一个都幸灾乐祸及心存仇恨。原来,别人受罚的事实,正正就是说明耶和华是审判的神,神如何审判别人,祂也同样会审判我们自己。到底我们对神有没有敬畏的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