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 在基督裏,愛勝過了恨
每日箴言

馬太福音 5:21-26

“向弟兄動怒的,也應受裁判;…罵弟兄爲‘蠢東西’的,逃不了地獄的火刑。” - 太 5:22現代譯本

我們人類有一種天然的傾向,即憎恨或忽視神和我們的鄰舍。我們告訴自己,我們是好人。但我們的自私和憤怒就隱藏在表面之下。憤怒常常以暴力、仇恨的言行爆發出來。如果我們看起來不生氣,可能只是意味着我們的憤怒尚未達到沸點或未嘗有機會爆發出來。事實上,我們內心的怒火可能正在燃燒。

恪守“不可殺人”的命令,並不足以克服仇恨。我們必須解決這個罪的源頭問題。如果我們能控制住自己的怒火不爆發,這樣就很好。但要駕馭憤怒,我們還需要有愛。而表現出愛,尤其是對傷害過我們的人,並不是自然而然的。事實上,只有基督的超自然之愛才能勝過我們對仇敵的恨。

當羅馬人和猶太人充滿仇恨地殺害耶穌基督時,祂本可以呼求神的天使天軍來阻止並毀滅他們(見太 26:52-53)。但祂卻用愛來回應,請求天父赦免他們。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獻上自己時,祂當然遵守了律法——不可殺人。但祂所做的遠不止這些:祂更履行了最偉大的愛的律法。

禱告

神啊,請幫助我們不在今天的世界上增加憤怒的情緒。幫助我們不僅要控制我們的憤怒,還要用你的愛來勝過它。感謝你藉着耶穌向我們顯明愛的道路。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