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 不可偷盗
每日箴言

玛拉基书 3:6-12

“不可偷盗。” - 申 5:19

有人从我这里偷东西,没有比这更让我生气的了。他们怎么能夺走属于我的东西呢?!

我的愤怒反映出我对自己和我所拥有的东西看重并珍惜。

每个人自身都应该得到荣誉和尊重,因为我们都是按着神的形像被造的。我们也有值得尊重的财产和想法。人若向我们做出承诺,他们就应该看重这些承诺。

当我们把别人应得的东西归于他们时,就表示了我们的尊重。他们理应得到他们用正当方式获得的东西。如果他们在自己的领域获得了好名声,我们要给予他们荣誉。如果他们获得了较高的地位,我们要对此表示尊敬。如果他们做了一件善事,我们要感谢他们。

贬低或否认他人所做的好事是一种偷窃行为。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夺走了他们应得的荣誉。

神是所有美好事物的最初拥有者。祂把各样的益处赐给了各人。

如果我们不承认别人身上的这些好,或者我们夺走或破坏它们,我们就是在破坏神对祂受造物的设计。

我们怎么能夺取属于神的东西或神给别人的东西呢?

祷告

神啊,请赦免我们拿了不属于我们的东西,以及我们不尊重他人的罪。帮助我们尊重你赐给所有人的恩赐和能力。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