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 約一 3:10
約翰在這裏說,我們需要定期地檢查一下現實。
我們說自己是神的孩子嗎?要表現出來!
我們是否說的都是對的,而做的卻是錯的?我們是否在談論愛,行出來的卻是憤怒和苦毒?
可悲的是,我們所做的纔是現實,我們所說的卻不是。
我們是神兒女的證據是什麼?就在於此:我們是否以愛的方式對待我們的兄弟姐妹?哎,我承認有幾個人我很少想起,更不用說愛他們了。這段經文甚至會讓我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是神的孩子。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我必須呼求神的恩典。“是的,主啊,我做事不一定都對,也不一定愛我的弟兄姐妹。請赦免我。賜給我從基督而來的公義和愛。”
而這正是約翰信中的內容。在這封信的前面,他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約一 2:1-2)。
禱告
神啊,請赦免我的罪和我缺乏愛的行爲。我呼求你的憐憫,賜給我寬恕,我倚靠你,奉靠站在你右邊的,我的義者中保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