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當心你所行的
每日箴言

啟示錄 20:11-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 啟 20:15

這可能是所有經文中最可怕的一段了。人死以後,包括你和我,都將根據我們所做的事受審判。

我們所做的事很重要。我們的行爲反映出我們現在,以及影響我們將來成爲怎樣的人。我們要麼變得更像在基督裏被呼召要成爲的人,要麼就跟隨我們的罪性,遠離神,走向毀滅。即使我們說自己愛基督,但我們的行爲若顯示出相反的情形,我們便是在否認我們內心的基督之愛。我們的行爲證明了我們真正是誰。正如雅各書2:17所說:“信心若沒有行爲就是死的。”

我小時候學過的一首兒歌唱出了這一點。“哦,小小雙手要注意/哦,小小雙手要注意/因爲天上的父在愛中俯視/小小雙手要注意”。其他段落則提醒小小嘴脣要注意,小小雙腳要注意。

神對我們言行的記錄使我們負有極大的責任。我們需要問:“我們行事是順從的、有愛心的信徒,還是破壞性的違法者呢?”

但因着神在基督裏的愛,我們不必絕望。我們可以爲做錯的事悔改,請求赦免,並確信耶穌的犧牲代贖了我們所有的罪債。

禱告

神啊,你知道我們做了什麼。你在意我們做了什麼。請幫助我們常常做正確的事,彰顯你的愛,遵守你的命令,奉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