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 不遵守律法=不爱神
每日箴言

约翰一书 2:3-11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 - 约一 2:5

爱和律法在这段经文中结合得很好。我们要遵行的神的话就是神的律法。当我们遵循它时,神的爱就在我们身上得以完全——因为我们是按照神爱的律法生活。

这一点简单明确,且信息整全我应该做什么?我应该做律法所教导的一切。我怎样彰显神的爱?藉着遵守神话语中的律法。当我遵守神的律法时会发生什么?神的爱就在我身上得到了完全的体现。

以这种视角来看,基督徒的生活其实并不神秘。我们不必疑惑和忧虑神的旨意究竟是什么。我们可以在神的话语中找到方向,尤其是在祂的律法中。我们可能需要察验哪些话更适用于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但我们总是能从中找到指引。我们的问题是与诚实有关,还是与性的忠诚有关,或是与我们对时间的使用有关?神的律法对这些和其他情况都提供了指导。

你是否认识一位看起来真正被基督的灵充满的人呢?我敢确认,那人绝不是一个违背律法的人。我敢宣告,那人早就明白,遵守神的律法是一个简单而直接的靠近神的方式。

你又怎样呢?神的爱在你身上得以完全了吗?

祷告

神啊,请帮助我顺服你。帮助我不去质疑你要我做什么事,因为我已经知道了。向我显明你律法中的奇妙,指引我凭着对你和对他人的爱行事。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