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 儘量賠償
Bob & Debby Gass

“我欺騙過誰,就還誰四倍。”(路加福音19:8

如果你欺騙了別人,上帝期望你做出賠償。你不要掩蓋真相,也不要顧及面子。撒該是公元一世紀的騙子,他替羅馬政府工作,從自己的猶太同胞那裏徵稅。他無所不騙。《聖經》上說他家財豐厚(參路加福音19:2)。他的財物都是骯髒的!不過,在跟耶穌共度一夜之後,撒該徹底改變了。我們從何得知的呢?因爲他說:“主啊,我要把我一半的財產分給窮人。我欺騙過誰,就還誰四倍。”(路加福音19:8)耶穌教導說:“你們要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馬太福音3:8)然而,有時你無法向你所傷害的人做出補償;如果對方離世了,怎麼辦呢?如果你跟某個人的配偶有了婚外情,怎麼辦呢?你應該去告訴對方的配偶這件事,這樣你就能減輕負罪感?當然不能,因爲你會使無辜之人心碎,甚至會毀掉他們的家庭。那麼,你應該如何做?首先向上帝禱告認罪,接受祂的饒恕(參約翰一書1:7-9)。如果你心裏還是感到不安和困擾,那就去找牧師、基督徒輔導員,或者一個成熟、能夠處理這件事情的朋友談談。

雅各寫道:“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禱,好得到醫治。”(雅各書5:16)關鍵是,在可能的情況下,你必須願意做出補償,並且甘心付出代價來彌補錯誤。如果你這麼做了,上帝就會祝福你,而你也就能夠問心無愧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