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 如果
許萬常

經文:“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29:29

“如果”是可能性,是想像中的事,老用這種思維思考問題是庸人自擾,徒增煩惱,因為事情一旦發生,就沒有“如果”了。所謂覆水難收,唯一能做的,是盡其所能面對當下,憂慮無益,正如主耶穌說,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人生像是一場比賽,“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埋怨裁判不公平是浪費體力與時間,比賽重在專注地求勝,唯一能控制的是在眼前,分秒必爭,盡上全力,拼搏到最後的哨音響起。

聖經說,“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試探的最初動力向來都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人的求知與好奇是兩刃的利劍,有人為得著神秘的知識,甚至出賣了自己。 在我看來,“隱祕的事”是如果,也是未知,“明顯的事”是已經,也是已知,人生在世,理當注重“明顯的事”,並且承認自己有所不知,不去強解神的奧祕。

因此,人生中的一些難題,不知便為不知,有時,“我不知道”可能是個最好的答案。面對受苦的約伯,三個友人,在場就是對約伯最大的安慰,他們不說話還好,一開口就錯了。人對苦難強解,不過是徒勞無功的事。

保羅在《腓立比書》3:14寫道:“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但願我們每天活著,也只有一件事:“忘記背後”是不假設“如果”,“努力面前”是把已經發生的事做好。把今天該做的事情做了,為神過好當下的這一天,就不會有什麼如果的遺憾了。

禱告:天父,求你讓我信靠你的信實,不因為過去而活在悔恨中,也不為明天而活在憂慮中。讓我在當下的每一刻,內心篤定地信靠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