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神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詩》91:14-16)
我們常常說神在創世以前、在母腹中就揀選了我,意思是不是因為我這人有什麼好,乃是神的憐憫、神的恩典、神的揀選臨到了我;這話沒錯,但問題是我們強調了神的主權,卻常常忘了自己在被憐憫、被恩典、被揀選之後的責任。
有人把蒙恩得救比作一道門,門眉上的橫匾寫著:“進門就得永生”;當人靠著信心一腳踏入,回頭再看,門框上還掛著另一塊橫匾,“我早就揀選你了”。今天神說,因他“求告我”,因他“知道我”,因他“專心愛我”,所以我要“搭救他”,“把他安置在高處”,“與他同在”,“使他高貴”,“使他足享長壽”。
神總要我們在祂的應許和人的責任之間,找到應有的平衡點;既然蒙恩,就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蒙召的恩相稱。
禱告:主啊,願我高舉你的主權,因為一切都是領受的,願我不在自義中敗壞; 主啊,願我牢記自己的責任,不要忘乎所以,在恩典中墜落; 主啊,願我凡事謝恩,不要一有難處,就從泉源的一個眼裡冒出甜苦兩樣的水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