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问 礼拜五

第64问:第五条诫命吩咐什么?

答:第五条诫命吩咐人(在其所处的地位和关系中)按照各人的尊卑长 幼,履行自己的本分,并给予对方当受的尊重。

礼拜五

我们已经学习了儿女对待父母方面的几个责任。这些责任就是:听从他们的教导,顺服他们,接受他们的管教并从管教中学习教训,父母年老的时候也要孝敬他们。儿女对父母有正确的态度,就会做到以上所说的那些。对待父母的正确态度就是尊重。尊重父母的儿女不敢惹父母生气。这倒不是因为怕被抓到或者怕被惩罚。这是出于一种心里的渴望,要做父母喜悦的事,不做让父母忧愁的事。当然,父母和儿女都是罪人。有时候父母犯了罪,做出的事情让孩子很难再尊重他们。有时候孩子犯了罪,不想再尊重父母了。这个诫命呼吁我们,无论感受如何,都要尊重父母。请读利未记19:3

利未记19:3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