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 亞伯蘭(亞伯拉罕)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13:11-12)
亞伯拉罕與羅得無可避免的分家時刻來臨。本著為父的心,作為叔叔的亞伯拉罕,極力避免骨肉至親相爭,因而容讓侄兒羅得,優先選擇他要安家立業的地方。
羅得以他眼中所悅、心中所愛為標準,選擇了肥沃平原,即使這意味著將非常靠近以罪惡充斥聞名的所多瑪。但,這選擇使他逐漸沉淪,至終無力勝過罪惡引誘,他與他的家,走上離耶和華神越來越遠的不歸路。
在人眼中,亞伯拉罕那就是個笨蛋,他選擇了相對羅得的另一方向的山地,作他的寄居之處。但,他因信任神與他的約定,選擇順服,選擇讓神決定,選擇讓與給,以致神使他蒙福、昌盛,他的後裔繁多,成為大國,且萬國因他得福。
人的本性與信念,可藉由他如何作選擇被揭露,也將因其選擇,決定其人生走向與發展結果。亞伯拉罕與羅得叔侄二人的人生經歷,或為榜樣,或是借鑑,堪稱經典,是你我面對人生選擇時的重要提醒。
禱告:神啊,求你讓我因認識你,而有選擇的智慧,以致能像亞伯拉罕,選擇順服你,成為蒙福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