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问:一切违反上帝律法的罪,都是同等可憎的吗?
答:在上帝眼中,有些罪因其本身,或因诸般加重情节,比别的罪更是可憎。
礼拜一
即使只违背上帝的一条诫命,就足以叫我们在上帝面前有罪,将我们置身于祂的愤怒之中。我们可能会把某个事情看成小罪,不过因为所有的罪都是得罪上帝的,那么就没有小罪这么回事。所有的罪都使我们成为违背律法的人。但是圣经告诉我们,有些罪会比其他的罪受到更重的审判,因为在上帝的眼中,它们更为邪恶。有哪些罪比其他罪更加邪恶呢?
所有的罪都得罪上帝,甚至包括那些得罪人的罪。大卫谋杀乌利亚,娶了乌利亚的妻子之后,他向上帝认罪,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有时候人犯罪,只是想得罪别人。他们根本没想到上帝。不过有些罪是刻意地得罪上帝,就比如人咒诅上帝或者试图阻止别人敬拜上帝。刻意得罪上帝,比只是想伤害人的罪要更重。请读撒母耳记上2:17,23-25。
撒母耳记上2:17 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注:或作“他们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
撒母耳记上2:23 他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何行这样的事呢?我从这众百姓听见你们的恶行。
撒母耳记上2:24 我儿啊,不可这样!我听见你们的风声不好,你们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
撒母耳记上2: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然而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