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 无知之罪
法兰斯.贝克(Frans Bakker)

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原意无心之失)。他们又因自己的错误,把供物,就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和赎罪祭,一并奉到耶和华面前。(新译本)

——《民数记》15:25

出现在《民数记》15章25节的“错误”即“无心之失”(ignorance)这个词,是指人在无知或愚昧状态下所犯的罪,这意味着当人犯此罪时,并没意识到这是罪。但没有人会因犯下此罪就无罪。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或留下很多未完成之事,我们怀着最好的意图,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能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想象一下,如果主只饶恕那些我们认识到的罪会怎样。从你年幼时开始反省,你就会发现有许多那样的罪。但除了我们能意识到的罪,还有一些我们不以为是罪的错误,那在上帝面前始终是一种显然的罪。

一个认识到自己罪恶的罪人,不会停止为他的罪忧伤哭泣,因为他总还有一些隐藏之罪,甚至是自己意识不到的。诗人在《诗篇》19篇12节提到这些隐而未现的过错。即使有恩典遮盖一个罪人已知的罪,他仍有可能因为没有意识到的错误而处于失丧的境地。这就是为什么,这些无心之失必须从主面前得到赦免的原因。从这里的经文中,我们也能看到上帝要求为曾经犯下的无心之失献祭。上帝圣洁的律法要求惩罚所有的罪。人永远也不能用无知来掩盖他的罪。

因此,那为赎罪所流出的血,远超过一个罪人能意识到的罪。自以为可以找到一个理由在此事上安心的人有祸了,因为当我们认识到,即使是无知状态下所犯的罪也需要赎罪时,便会对自己和自己的行为变得恐惧战兢。我们担心不确定自己到底是谁,担心我们将会在无知中让上帝的圣灵担忧。那时我们会说:“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篇139:23、24)

但是,看哪,现在我们读到上帝的话:“他们就必蒙赦免”,所以主已经想到了我们没有意识到和没有承认的罪。上帝的爱还能比这走得更远吗?只是以色列人必须为他们的未知之罪献祭。上帝仍然为这些罪向祂的子民要求祭祀之物。祂不是需要用于祭祀祂的祭物,而是要人发自内心的祭,这样我们才能在邻舍无意中使我们深觉忧伤时,饶恕他们的无心之失。当这种在无意中犯的罪变成在上帝面前的罪时,就要献上发自内心的祭。上帝所要的正是这样的祭,这果子也正能辨别到底这是什么样的信仰之树。

罪人因为无知之罪而成为更大的罪人,大过他自己所能认识到的。但是仍然没有理由绝望,因为上帝已经提供了唯一的祭物,足够为我们的罪付上赎价。不要再为无知之罪找借口了,当上帝的祭物被钉上十字架时,祂的第一个祈求就是:“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我们需要耶稣,祂是我们的大祭司。祂也为那些无心之失而死。在祂的代求工作中,祂想到了我们在无知中所犯的罪。上帝的救赎之工是何等伟大!如果罪变大,救恩也变得更大。就这样,盲人被引领到他们所不知道的路上,因为有远比他们所知道的更多的事,需要被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