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 地上的事,天上的事
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三12

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對你們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有關「重生」這回事,既然它是屬於上帝的知識,既然唯有「上帝」纔是答案,那麼,信心就是唯一領受的方法。因此,拒絕領受見證的人,就是不相信的人。或者,「不相信」是一個比較重的字眼;所謂「不相信」,其實就是不選擇以「信心」的途徑認識上帝。

正如前文所説,「怎麼能有這些事呢?」有些人選擇以實際的「可能性」與「可行性」來量度上帝的事情。事實上,「可能性」與「可行性」是一切有關「地上的事」的認知方式。一切可見之事,都必需以可見的方式測量、認知、接受。不過,「天上的事」又怎能以「地上的事」的方式來認知呢?因此,這正是尼哥德慕的難題。雖然他一心一意夜間來到耶穌面前,謙卑地向他請教。不過,一個人就算付上最大努力,獻上最虔誠的心思,卻用錯了方式來認識上帝,這仍然是徒然的。

因此,有關「重生」的話題,不知不覺轉化到「相信」的話題。誠然,我們作為介乎於「肉身」與「靈」之間的基督徒,不斷面對「地上的事」與「天上的事」。有時候,我們需要用「可能性」與「可行性」來思考與判斷,有時候卻要以信心來接受。誠然,如果事情全部都是「天上的事」,我們反倒比較容易,乾脆全心全意矇蔽雙眼用信心接受就好了。不過,事實卻不然——我們卻同時面對這個世界。因此,處於天地之間的我們,需要小心警醒,保留頭腦上的思考,卻仍保持屬天的信心。

思想:

好好思考自己如今所面對的困難:究竟哪些事情需要我們理性作判斷?哪些事情需要用信心交託信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