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士师记十九1- 21
1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有一个利未人寄居以法莲山区的边界,他娶了一个犹大伯利恒的女子为妾。2这妾对丈夫生气,离开丈夫,回到犹大伯利恒的父家,在那里住了四个月。3她的丈夫起来,带着一个仆人、两匹驴跟着她去,要用好话劝她回来。女子就带丈夫进到父亲家里。女子的父亲看见了他,就欢欢喜喜地迎接他。4这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留他住了三天。他们在那里吃喝,住宿。5第四日,他们清早起来,利未人起身要走,女子的父亲对女婿说:「先吃点东西,加添心力,然后你们才走。」6于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亲对那人说:「请你答应再住一夜,使你的心舒畅。」7那人起身要走,他岳父挽留他,他就留下,在那里又住了一夜。8第五日,他清早起来要走,女子的父亲说:「来,请加添心力,留到太阳偏西吧。」于是二人一同再吃。9那人同他的妾和仆人起身要走,但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亲,对他说:「看哪,太阳下山,天快晚了,你们再住一夜吧。看哪,太阳偏西了,就在这里住宿,使你的心舒畅,明天你们一早起来上路,回你的帐棚去。」10那人不愿再住一夜,就备上两匹驴,带着他的妾起身走了,来到耶布斯的对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11将近耶布斯的时候,太阳快下山了,仆人对主人说:「来吧,我们进这耶布斯人的城,在这里住宿。」12主人对他说:「我们不可进入外邦人的城,那不是以色列人的地方,我们越过这里到基比亚去吧。」13他又对仆人说:「来,让我们到基比亚或拉玛的一个地方住宿。」14于是他们越过那里往前走,将到便雅悯的基比亚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15他们进入基比亚要在那里住宿。他来坐在城里的广场上,但没有人接待他们到家里住宿。16看哪,晚上有一个老人从田间做工回来。他是以法莲山区的人,寄居在基比亚;那地方的人是便雅悯人。17老人举目看见那过路的人在城里的广场上,就说:「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18他对他说:「我们从犹大的伯利恒过来,要到以法莲山区的边界去。我是那里的人,去了犹大的伯利恒,现在要到耶和华的家去,却没有人接待我到他的家。19其实我有饲料草料可以喂驴,我和你的使女,以及与我们在一起的仆人都有饼有酒,甚么都不缺。」20老人说:「愿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会给你们,只是不可在广场上过夜。」21于是老人领他到家里,喂上驴。他们洗了脚,就吃喝起来。
这一段经文记载了一位「寄居以法莲山区的边界」的利未人(1)的家庭故事。这个故事的记载很特别,何以这样说?有关这位「利未人」的故事,圣经既没有记下他的名字(即使那位「对丈夫生气」的「妾」也没有名字),而整个故事亦与利未祭司的宗教职责无关,反倒是一件私生活事情的记述。甚至,第2节记载这妾回到父家住了四个月,然后,这位利未祭司才「起来」去到她的父家、用好话劝她回来(3)。有学者就指出,这是《士师记》作者刻意留下来的模糊情节,使读者更有想象的空间。更甚者,圣经作者在第1、2节里,已然重复提及「伯利恒」,其实是要暗示这位利未人不顾自己的职责,分心于其他事情,没有专注于自己的位份和责任。因此,虽然「生气」的是这位「妾」,然而,按着这位利未人所在之处和身份的描述,事实上,他与他的妾理应负上同等责任。
第3节「要用好话劝她回来」(思高译本:「想去慰问她,劝她回来」;吕振中译本:「要用好话打动她的心,叫她回来」),有学者就认为:也许她并没有犯上甚么真正的罪行,甚至当这位利未人去到她父家时,第3-8节所记载他在妾的父家里是「悠闲吃喝」过于「紧张不安」的。
经历了四天吃喝快乐的日子,第五天,这利未人还是坚决回程。只是,何解当仆人提出在耶布斯留宿的时候,利未人却否决,并提出到基比亚?
「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10);这地原属便雅悯支派的分地,只是,他们无法攻取这地,所以,当时是被耶布斯人所占据,因此,这对夫妇便选择转往与便雅悯人结盟的基比亚,不愿在陌生人之中寄居。
圣经的记载非常特别;当利未人一行人进到基比亚,满心以为以色列人的城市必定对同族人热情接待之时,第15节却说:他们「坐在城里的广场上,但没有人接待他们到家里住宿。」。大概当我们读到第22节之后,便会明白到这城市的危险 ── 道德败坏、危机四伏!毋怪乎,天黑之后没有人敢在街上走,何况要接待陌生人回家呢!
可幸的是,他们遇上了热心、甚至是同乡(以法莲山地)的一位老人的接待,然而,这位老人的一句:「只是不可在广场上过夜」(20),大概也印证了当地的危险!
思想:
一个完全偏离了职责的利未人,看来,与参孙故事相若 ── 活出了与身份不符的生活!由此可见,当时候的以色列人在何种景况之中?当我们再读这故事的时候,对我们这一群上主子民要活出与身份相符的生活,到底有何提醒?
此外,在一个「没有王」的时代,这位老人又让我们看见仍然有美好生命的存留,这又对我们有何提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