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士师记十四1 - 9
1参孙下到亭拿,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2他上来告诉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现在请你们给我娶她为妻。」3他父母对他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族所有的人中,难道没有女子吗?你何必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去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请你给我娶那女子,因为我喜欢她。」4他的父母并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在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5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他们到了亭拿的葡萄园。看哪,有一只少壮狮子对着他吼叫。6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手无寸铁撕裂狮子,如撕裂小山羊一样。他做这事,并没有告诉他的父母亲。7参孙下去跟那女子说话,看着就喜欢她。8过了些日子,他回来要娶那女子,绕道去看狮子的残骸,看哪,有一群蜜蜂在狮子的尸体内,也有蜜在里面。9他就取了蜜,放在手掌上,边走边吃。他到了父母那里,给他们蜜,他们也吃了。但他没有告诉他们,这蜜是从狮子的尸体内取来的。
参孙 ── 一位大能的勇士,事实上,正如昨天所讲,他必须可以拯救以色列人。可是,进入第14章一开始就令我们吃惊:他初踏上舞台,所表现的却与他的背景完全两码子事。我们大概可以将第十四章这9节经文归纳为三方面的问题:
参孙 ── 他作为以色列民族的拯救者,竟然看上了非利士女子。并且第3节记载:「因为我看中她。」(新译本)考古学家发现,非利士文化其实充满了性的诱惑,例如:在许多古代绘画里,可以见到很多表情夸张、袒胸露臂的女子。这里,当参孙一句:「因为我看中她」,叫我们明白到他对于这非利士女子的爱,极可能只是出于眼目和肉体的情欲。毋怪乎,他其实没有将父母的提醒放在眼内。
参孙 ── 作为一位终身的拿细耳人,第5节却记载他与父母到葡萄园。难道参孙毫不知道作为拿细耳人的禁戒吗?当然不会!试问:以色列的宗教教会岂会如此不济?
参孙 ── 他并不单单只进入葡萄园,甚至圣经记载他在园内将一只少壮狮子杀死。不过,问题是:第6节提示我们,参孙没有将此事告诉父母。大概他知道自己已触犯了触碰尸体的禁戒呢!但更重要的是甚么?第8节记载「过了些日子」,当他要去娶那女子时,在道旁见到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他「就取了蜜,放在手掌上,边走边吃」(9)。
透过以上这三件事情,圣经作者要我们见到参孙实在野性难驯、不理身世,甚至没有看重自己作为以色列民族拯救者的身份。
「一位勇者的悲哀」── 参孙的行事为人与他所蒙的恩完全不相称!
思想:
参孙的失败,源于他并没有活出一个与自己身份相称的生命!
他是大能的勇士、以色列的拯救者,然而,他的生命竟然可以如此「一塌糊涂」。圣经作者仿佛要我们看见:哪怕是上主所命定和拣选的人,生命竟可以如此,我们就要明白: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所要负上的责任有多么重要啊!
参孙 ── 并不仅仅是一位勇士,更是一位终身的拿细耳人,这又有何重要?试想:每一次当以色列人向上主呼求的时候,上主为他们预备士师;但每一次胜利过后,以色列人最终还是失败。以色列人真正的问题是甚么?属灵生命的问题过于从外邦而来的欺压。
参孙 ── 作为一位终身的拿细耳人,正好就是要带领以色列人重建与上主的关系。只是,他并没有如此去行!
我们又如何?我们是否都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任?抑或,我们都像参孙 ── 并没有活出上主子民的身份,更甚者,使其他人都如此轻忽与上主的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