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 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
叶松茂

提摩太后书 二11-13

这话是可信的: 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 我们若忍耐到底,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 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 因为他不能否认自己。

今天我们再思想这首四行诗的结构,昨天提到在前三句,每一句的前半句是信徒的行动或态度,后半句则是基督相应的回应。

第一句的前半句「我们若与基督同死」是过去式,后半句「也必与他同活」是未来式。这一句应该是指信徒悔改归主或受洗时,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属灵经历。这是与罗马书六8相类似的描述。

第二句的前半句「我们若忍耐到底」是现在式,后半句「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是未来式。这一句就是保罗引用这首诗的原因,带出了全段的主题:你现在忍受患难,将来就必与主一同作王。

第三句的全句都是未来式,是以负面的角度带出第二句相同的意思。如果有人叛教,基督再回来审判时,也不会承认是认识他的。「不认」的意思是断绝关系、划清界线。如果你跟基督划清界线,基督将来也会跟你划清界线。

这首诗的正反神人互动的结构让我们记起撒上二30 其中一句话:「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视我的,必受到轻视。」上帝是在预告:祂要责罚祭司以利两个不尊重上帝的儿子。这句话又出现在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电影「烈火战车」(Chariots of Fire)中。

电影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苏格兰人李爱锐(Eric Liddell), 原先是当年奥运一百米的夺冠热门,但因为赛事安排在主日举行,违反当时他的信仰原则,他决定放弃出赛,引发社会上巨大的回响,报章在头版报导并批评他,电影中皇储也尝试游说他,但无功而还。李爱鋭最后改为参加不擅长的四百米,决赛只勉强入围,编在最外围的赛道。开赛前有人给了他一个字条,上面写着:「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受到激励,他全力以赴地去跑。由于他在位置最前的赛道,看不见任何对手,没法针对其他人的跑速逐渐发力,所以他决定绝不会留力,全程四百米像跑一百米一样,从一开始就全速飞奔。到二百米时他遥遥领先,但全场都认为他一定没有体力以这种速度完成赛事。然而,他以自己独特的跑姿,抬头仰望天空,昂首阔步地继续狂奔,最终赢得冠军,还破了世界纪录。

电影就是在这欢呼声中结束的,但李爱锐却不是以世人的掌声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夺金后第二年他就放弃运动员的生涯,远赴中国当宣教士。日本侵华时,局势危急,他送走了妻儿,孤身留在中国教书,最后被关在日军集中营。在集中营的两年,他仍然努力实践信仰,为营中的孩子开办科学班和圣经班,也教他们踢足球。最后李爱鋭病死在集中营里,没有世人的掌声,与奥运金牌的荣耀更沾不上边。

但他在见到主面时,却一定会得到那真正的冠冕,上面一定写着:「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

思想:

你凡事尊重上帝吗?你在追求奥运金牌,还是上帝的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