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路》11:42)
法利賽人在許多基督徒的眼裡是很負面的,他們與假冒為善等同;可是在與耶穌同時代的猶太人看來,法利賽人則是敬虔的代表,因為他們十分熱衷於律法。但是,今日我們在追求敬虔時,有沒有可能犯昔日法利賽人同樣的錯誤而不自知呢? 耶穌昔日對法利賽人的警戒,是否能引起我們的反思呢?
以十一奉獻為例,法利賽人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他們這樣做,是遵照舊約關於奉獻的規條——“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14:22-23,另參《利》27:30-33)。
不僅如此,法利賽人十一奉獻可以具體到各樣的菜蔬,如薄荷、芸香。其實,根據猶太人的釋經傳統《密釋納·種子篇》所說,芸香並不在奉獻之列。而且,芸香、薄荷比起糧食來說,對有需要的人幫助不大。法利賽人刻意地將這些用處不大的也奉獻出來,更是表明他們對律法的熱衷。
然而,耶穌卻指出,“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祂不僅沒有因他們遵守律法到極致而稱讚他們,反而指出他們因忽視行公義與愛神這些律法的精義之荒謬。換句話說,耶穌之所以指責法利賽人,不是因為他們熱衷於律法,而是因為他們以守律法的字句為藉口,而故意忽略律法的精義。
法利賽人熱衷於研究“芸香”是可奉獻還是不可奉獻的,卻忽視行公義、愛神——神最看重的。神設立十一奉獻的目的,就是為要彰顯祂的慈愛與公義,使即使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處在社會邊緣的寄居者、孤兒寡婦都可以吃飽,能得以與其他人一起在神面前歡喜快樂(參《申》14:27-29)。
然而,法利賽人卻不真的關心窮人的需要,反而因自己能守律法為傲,“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2)。他們雖然外面在奉獻,但是內裡卻十分貪愛錢財;他們看起來是在極力遵守律法,其實是廢棄了神的旨意。這就是為什麼耶穌如此指責他們。
我們基督徒有可能落入這種法利賽式的宗教陷阱嗎?當然!當我們過分注重規條的細節、甚至自己加上新規條,而不去思想律法背後的精義時;當我們注重人前的敬虔表現,而不管內裡是否順服時;當我們為著小事與別人斤斤計較,卻忽略了愛神與愛人時……我們便要小心了,我們也許不知不覺就成了我們所討厭的那個人。
禱告:親愛的主耶穌,感謝你直透人心的話語,你實在是鑒察人心的主。求你幫助我們明白奉獻背後你真正的心意,並賜給我們樂意的心積極奉獻,好使我們的奉獻成為真正的敬拜,並被你使用,成為他人的祝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