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營外與焚化
賴建國

民數記十九章1-6節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說:「耶和華所吩咐的律法中,其中有一條律例這樣說:要吩以色列人,把一頭健康、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牽到你這裏來,交給以利亞撒祭司。他要把牛牽到營外,人就在他面前把牛宰了。以利亞撒祭司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焚燒這母牛,牛的皮、肉、血和糞都要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和硃紅色紗都丟在焚燒牛的火中。

「死亡」是民數記一再重現的悲劇主題,從十一章開始記載百姓一連串罪惡所造成的死亡,包括抱怨食物(十一章),毀謗摩西(十二章),探子小信(十三-十四章),可拉奪權(十六章)。死亡成爲最大的威脅,不但讓百姓不敢挨近會幕,更使他們倒斃曠野,不得進入應許之地。民數記十九至二十一章討論死亡與潔淨的主題,把這議題作一總結處理。

民十九章又可分爲二段,首先講到要在營外宰殺並焚化一隻紅母牛(1-10節),下一段則論到這紅母牛灰所作的除污水,保證每一個接觸死屍的人,都可以因這代贖的死亡而得着潔淨(11-22節)。

首先講到宰殺並焚化紅母牛(1-10節),有幾個特色:

特別的祭牲:要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的純母牛,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必需是「純紅色」,或作「紅咖啡色」,象徵「血」,因爲血是作潔淨之用的。

特別的地點:不在平常獻祭的會幕院子裏,而選擇在以色列營外,表示不是一般的贖罪祭。

特別的方式:祭牲的血要「向會幕前面彈七次」。由於祭司在營外,因此應指隔空朝着會幕的方向,同時也是一種祭禮。更特別的是,要把「牛的皮、肉、血和糞都要焚燒」,作法類似大祭司的贖罪祭(利未記四章),但更強調「血」的贖罪功用。而最特別的是還要把「香柏木、牛膝草和硃紅色紗都丟在焚燒牛的火中」。其中「香柏木」(’erez)最新的中譯本譯作「雪松」,而「牛膝草」(’ēzôb)則譯作「牛至草」。雖然雪松木在此的作用不詳,但牛至草用於大痲瘋病人的潔淨(利未記十四章),硃紅色紗的顏色像「血」,都加強其潔淨的功能。

經過以上程序,紅母牛灰就製造完成,並由一位潔淨的人把灰收起,作爲下一段所述除污水之用。

思想:

本段先以紅母牛獻爲祭,並在營外宰殺焚化,以此具體說明以「血」和「火」來潔淨。下一段則更加上以「水」來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