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哀三22-24
22因耶和華的慈愛,我們不致滅絕,因他的憐憫永不斷絕,
23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信實極其廣大!
24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福分,因此,我要仰望他。」
恩約的子民,纔會唱哀歌。離開恩約的人,他們會索性不宣認耶和華的信仰,便自然連向神投訴的興趣也沒有,反之,留在恩約中的百姓就算面對困苦,也選擇直接唱哀歌向神投訴。因此,向神投訴的人反映他還沒有放棄信仰,也反映他真是以色列民。
耶利米哀歌第三章以很多第一身的描述(my, me, I),說出耶和華如何惡待他,如何把災害、苦難、悲痛、弓箭臨到他身上(哀三1-18),詩人以這一切的哀痛向耶和華髮出極大及直接的投訴,就算詩人心知肚明,這些災害是來自耶和華在以色列民被擄時爲他們所帶來的刑罰,但當這些刑罰性的災害真的臨到時,詩人卻真的受不了,便向神發出如此不客氣的投訴。
不過,在投訴的過程中,詩人似乎有點「性格分裂」地說出三章22-24節的東西。首先,22-23節強調了神的慈愛、憐憫與誠實,當中「慈愛」與「誠實」這兩個字必須以盟約的角度來理解,指明神對祂自己向百姓所立的約的委身,這樣,詩人在困苦中強調神的「慈愛」與「誠實」,似乎說明詩人自己之所以面對如此的困苦,不是因爲別的,而是因爲神委身地履行立約的條款(申二十八章)所致,亦即是說,詩人之所以困苦,是因爲神對盟約咒詛那邊的條件性太委身,導致詩人如此困苦。因此,這看似「性格分裂」的東西卻是詩人沒有放棄的信仰,一方面他申訴苦難,另一方面卻認定這是因爲神的「慈愛」與「誠實」所導致。
另外,正正因爲神信守盟約,祂必在以色列民認罪悔改時化咒詛爲祝福(申三十1-6),因此,當神管教及降災以色列,以色列民還以認罪來期待神的拯救,以「靜默」來「等候」神而來的拯救。就在這申訴與靜默的弔詭性下,詩人經歷每早晨都有新事(哀三23)的「慈愛」與「誠實」,他深信每一個早晨都是神有新事做的早晨,若某一個早晨沒有新事,還有第二個早晨,直到最終,詩人總有一個早晨會看見神的拯救,這是詩人對神堅定的期待。
思想:
請活在困苦中的你不要停止對神有期待,因爲如果你不再向神發出哀歌,你便等於放棄信仰;若果你對祂的「慈愛」與「誠實」還有期待,便深信他會迴應你的「靜默」,以救恩來爲你展開清晨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