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聖經中的三條亨通法則(之二)
Bob & Debby Gass

“你要常常誦讀這律法書,晝夜不斷地思想……”(約書亞記1:8

其次,讓上帝的話語進入你的生命裏。“思想”意味着用心思索、沉思或審視。因此,不要僅僅是讀經文,還要完全消化它們。你要這樣禱告:“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能明白你律法中的奧妙。”(詩篇119:18)一節經文你可能讀了數十次,卻是霎時豁然開朗。“思想”的目的在於訓練你從上帝的角度去看事情。馬克·吐溫說,人生中最美好的兩天,就是出生的那天,以及發現爲何出生的那天。唯一能告訴你這點的人,就是你的創造者。

再次,遵照經文去爲人處世。“謹遵律法書上的一切指示。這樣,你必亨通、順利。”(約書亞記1:8)沒錯,要研讀《聖經》,默想並牢記經文。然而,如果要在生活中亨通,你就必須謹遵《聖經》,並把真理化爲行動。除了上帝,沒有人能保證你亨通;而祂的保證在於你研讀、思想並遵行祂的話語。價值和目的緊密相關。車不跑無意義,筆不寫沒用處。同樣,若要成爲你想成爲的人,你就必須找到並實現你的人生目的。當你離世時,你的名聲和財富將不再重要。永恆價值將是你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我的人生是否有上帝的同在並活出祂的目的?”劉易斯(C. S. Lewis)就此這麼說:“擁有上帝和其他一切的人,並不比只有上帝的人擁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