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可》14:50-52)
寫福音書的馬可,在聖經中出現過三次,每一次都耐人尋味。 馬可第一次出現在聖經中,是在主耶穌被捕的晚上。當時,門徒們紛紛逃跑,只有一個少年人還悄悄跟隨耶穌。學者們一致認爲,那個少年人就是馬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馬可就是在寫一段無人知道的歷史——連其他三位福音書的作者馬太,路加和約翰都不曾記下的歷史。 從聖經中我們還可以看到,馬可是“富二代”,他的母親馬利亞是一位富有且虔誠愛主的姊妹。她經常在家裏接待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即使在嚴峻的情況下也毫無畏懼。彼得從監牢中出來後,徑直往馬利亞的家裏去,因爲他知道,“在那裏有好些人聚集禱告”(《徒》12:12)。一般大家都相信,主耶穌所吃的最後晚餐,以及祂昇天後門徒們的第一次禱告會,也是在馬利亞家裏舉行的(參《太》26:18、《徒》1:13)。 馬可身穿當時貴重的麻料衣服,證明他家境優裕。他在逃跑時把衣服脫下來扔掉,藉以分散追兵的注意力,也足顯他的機智和敏捷。門徒們四處躲藏,而年輕的馬可無論出於什麼動機,仍“跟隨耶穌”,實在不簡單。 馬利亞,馬可母子的故事告訴我們,不要心存成見,惡意看待某些家境富裕的弟兄姊妹。筆者在教會中遇見過最自私的窮人,也遇見過最無私的富人,他們在關鍵時刻的所作所爲,往往令人跌破眼鏡。 馬可第二次出現在聖經中,是在保羅的第二次旅行佈道之初,“保羅因爲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作工,就以爲不可帶他去”(《徒》15:38)。從此,馬可離開了保羅的福音團隊,在巴拿巴身邊學習事奉。 一向愛惜人材,扶掖後進的保羅,怎麼對馬可如此大動肝火,毫不留情呢?在旁非利亞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叫馬可退縮不前,打道回府呢?是驕傲?怕吃苦?想家?生病?戀愛?還是以福音爲恥,希望追求自己的夢想?聖經沒有給出任何線索,我們也不必深究,也許每個年輕人都會有一段說不清,道不白的迷茫期吧。 十五六年過去了,馬可漸臻成熟,甚至連保羅也改變了對他的態度。他在獄中給提摩太寫信說,“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爲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4:11),這是對馬可多麼大的認可啊! 隨著使徒們相繼殉道或衰老,馬可等年輕一輩成了福音的主力。馬可對教會最大的貢獻,莫過於寫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福音書——《馬可福音》。 縱觀馬可一生,出生於敬虔家庭,早年冒死跟隨主,後來曾經掉隊,最終跑完福音賽場。 禱告:主啊!願我一生跟隨你。奉你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