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文:“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所以,主指责祂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既说新约,就是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归于无有了。”(《来》8:6-13)*
一般认为,学习《希伯来书》时、最好参照《利未记》。原因之一就是《希伯来书》中涉及献祭的旧约经文或背景,都可以追溯到《利未记》,因为《利未记》的记载是最全备的。但若仔细阅读,就会注意到《希伯来书》的作者直接从《利未记》引用的经文并不多。和祭祀制度联系的,多引自《出埃及记》、《诗篇》和先知书。特别是当《希伯来书》对比到“旧约”和“新约”时,最主要的经文出于《耶利米书》,比如今天所读的这一段经文。
在这一段经文中,作者用了“三段论”的方法表明神的启示:
(1)耶和华要和以色列“另立新约”;这“后约”不同于带领他们出埃及时所立的“前约”;关于“前约”,主说,“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圣经在这里特别强调“心”的问题。“前约/旧约”之所以被“后约/新约”超越,不是“约”本身的瑕疵,而是人心的瑕疵:人不能“恒心”遵守。
(2)所立“后约/新约”的核心:“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这“新约”的核心在于:“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样的关系根植于内在的生命,而不是外在的行为规范。
(3)“后约/新约”是写在心上、以关系为基础,不是以人为的“教导”为起点:因为我是他们的神、他们是我的子民;神子民就会从认识神开始、心里喜悦遵守神的约。因此,他们的不义和罪愆就被宽恕、涂抹了。
当《希伯来书》提出“后约/新约”时,“新约圣经”还没有完全成书,也没有编撰在一起。所以,《希伯来书》中的“旧约”也不是指整本旧约圣经,而是专指摩西律法中“赎罪”的礼仪条文和规范。同时,这里所说的“后约/新约”,不仅突出神“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更是强调由谁并如何完成了救赎恩典。
因此,“后约/新约”的“最美”之处在于:神的儿子亲自来了,祂超越了天使、摩西、亚伦和祭祀制度,超越了所有先知的启示。他是“最美之约的中保”,只有祂才能将最美的应许之约、落实在具体的救赎计划中。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神的儿子在神与人之间作唯一的“中保”,一切的“约”都不可能是“新”的。“新约”之所以“新”,是由主耶稣的身分和位格决定的。
圣经反复强调神主动要和人建立关系——“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没有耶稣基督作为神和人之间的中保,救赎真理就不可能被启示,更不可能被落实。而且,这启示,不是通过律法条文,也不是通过人的教导,而是神要将祂的儿子“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
祷告:主啊,你在《耶利米书》中启示的“后约”之所以“新”,不仅仅是“约”所要写在、刻在人的“心版”上。“后约/新约”之所以新、美、超越,是因为“约”的核心是:神的儿子来了!当我们明白这样的启示,我们愿意从心里接受,神就将救赎和赦免之恩赐给我们。在这样的关系中,我们就能活出新的生命,见证神的荣耀!愿颂赞、荣耀全都归给你,直到永远!奉主耶稣的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