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
没有人会因为有人告诉他,他获得快乐会使别人感到快乐,而觉得自己不被爱。也没有人会因他行善的理由是行善让他感到快乐,而指控他是自私的。相反地,爱的行动乃是出于真诚的心,而非勉强。
除了勉强,最好的选择不是保持中立或只是尽责而已,而是乐意的心。真正的爱是“好怜悯”,(弥迦书6:8)而不只是施怜悯。基督教享乐主义要求我们认真思想这一真理。
《约翰一书》5章2-4节说,“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
让我们按着倒序来读上段经文,并注意其中的逻辑。首先,凡从神所生的,神将赋予他能力,使他胜过世界。这乃是声明“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依据。
因此,从神而生赋予我们力量,使我们战胜那属世厌恶神旨意的心。现在,他的诫命不再是难守的,反而是我们心中渴慕和喜悦的。我们不但遵行神的诫命,他的诫命也不是难守的,这就是神的爱了。
《约翰一书》5章2节的经文中说到,证明我们对神儿女的爱是真实的,乃是神对我们的爱。关于我们对神儿女的爱,这教导了我们什么?
既然爱神是乐意遵行神的旨意,而不是一种负担;同时,因为对神的爱乃是我们爱神儿女的真实性的衡量指标,那么我们对神儿女的爱也应该是甘心乐意的,而不是勉强的。
基督教享乐主义坚定地支持爱的侍奉,因为它催促我们继续不断地走向乐意的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