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專注一件事……我們中間成熟的基督徒都應該有這樣的看法。(腓立比書3:13,15)
當你有選擇性地做事,就會有效率。分心是人的本性。我們就像陀螺一樣,瘋狂地旋轉,但哪裏都去不了。沒有明確的目標,你就會不斷地改變方向、工作、關係、教會等等,希望每一次的改變能夠解決困惑,或能夠填補心靈的空虛。你心想:“這次會有所不同了。”然而,這解決不了你真正的問題——缺乏專注。
專注的力量可以從光的能量中看到。把一個放大鏡放在陽光下,能夠使紙燃燒。當光聚焦成爲激光時,它能切穿鋼鐵。沒有什麼比專注的生活更有力量了,最專注的人能夠創造出與衆不同的生活,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只專注一件事。”(腓立比書3:13)保羅的激情在於使人認識基督。因此,如果你希望自己的生命帶來影響力,就要專注在這件事上!停止淺嘗輒止,停止大包大攬。少做一些,甚至轉離好的活動,只致力於最重要的。永遠不要混淆活動和生產率。詩人威廉·馬修斯(William Matthews)寫道:“一種天分得到全面、深刻的發展,更勝於一百種淺薄的才能。在當今諸多事物喧囂着求關注時,成功的第一法則卻是專注。集中精力在一個目標上,然後朝着這個目標直行,不可左盼右顧。”專注是容易或自然的事情嗎?不,專注是一種必須每天都操練的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