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启示录十七15-18
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许多民族、人民、邦国、语言。16你所看见的那十个角与兽必恨这淫妇,他们要使她孤独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17因为神使诸王同心执行他的旨意,把他们自己的国交给那只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18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今天的经文很短,但当中所敍述的情节好像难以理解:“你所看见的那十个角与兽必恨这淫妇,他们要使她孤独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16)。为什么会这样的呢?这兽不是驮着那淫妇、彼此结盟、有着共同利益的么?怎么又会倒戈相向的呢?然而,神的话就是那么微妙的指出了末世的前景(17)。我们如果细心思量(参十七9),也不难见到世局的发展与这里所说的脗合。
我们在上文已稍为看过了大淫妇的特质。首先,撒但是无孔不入地去威逼、利诱地上的人:海兽以政治上的极权去逼迫人(十三1-10),地兽以伪善的宗教去误导人拜偶像(十三11-18),大淫妇是贸易发达的巴比伦城,她诱惑人去追求放荡的享乐、虚浮的荣耀(十七1-6)。大淫妇与兽之间的确有着政治和经济的“互利”,但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政治的强权一定会操控经济,也绝对不会放过那些财雄势大、“坐在众水上”有广大影响力的人(15、18)。
看深一层,经文中的大淫妇还有更多的喻意。在历史背景中,大淫妇所结盟的是罗马政权(参本月第6日《尔道自建》十二7-12的解经),所以,那时的大城不是巴比伦,而是罗马。在古罗马时代,政权是分裂的,所以罗马城也曾经被罗马的将领们所攻打,就像兽与十角恨那淫妇、联手攻她一样。在启示录的时代,民间流传“尼禄再来”的传说,认为暴君尼禄将会复活,从东面带军队反攻罗马——这一切都说明霸权是会互相斗殴、甚至因而分裂、解体的。
大淫妇还有一个重要的含意,是用旧约隐喻来表达的。先知以西结描述神的子民被外敌所虐待,他这样说:“……他们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所剩余的必被火焚烧……他们必剥去你的衣服……他们要以恨恶对待你,夺取你劳碌得来的一切,留下你赤身露体。”(结二十三25-29;另参十六37-41)这里所写的其实是神的惩罚,他让外敌掳掠他那些变节了的子民(参17)。“被火焚烧”是指耶路撒冷的被毁,“赤身露体”是指犹太人因对神不忠而蒙羞。这话应验在大淫妇的身上(16),正影射当时那些趋附会堂势力而叛离了基督真道的人——我们若受不住诱惑,与大淫妇所代表的世界妥协,以为可以得到眼前的好处,往后的结局就会与她相似:遭唾弃、蒙羞辱、受攻击、被虐待!
总的来说,在世上有很多人正受着大淫妇的诱惑,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沾染罪恶:贪慕虚荣、卖弄财势、妥协、变节、以致叛离真道——求主怜悯我!保守我不致陷入这样的试探中,救我脱离大淫妇和兽的凶恶!
思想:
在我现时所处的境况中,“大淫妇”最有可能用什么方式诱惑我?
敌基督的“十角”联盟和大淫妇的“众水”联盟彼此斗争了,但能力最大的却是我的主、我的神(17)。我愿意在充满斗争的世界中投靠神,得真正的平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