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因耶稣的名得赦免

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为我的罪重大。(诗篇25:11

耶和华是至尊至荣的神,他是完美的,他的尊荣超乎一切,而他对于自己的本质和属性所发出的无限热情、快乐和欢喜就是他的义。倘若他不曾对自己的完美和完全发出永恒的热情,那么他就是不义的,就是偶像崇拜者。

我们仍是罪人的时候曾经轻看他的完美,如此公义的神怎能施恩于我们这样的罪人呢?福音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我们得救的根基正是神的圣洁和公义。

圣父对圣子拥有无限的爱。我们这些罪人因圣子所成就的而蒙神所爱和接受,因为圣子藉着死彰显了圣父的无上尊荣。

《诗篇》25篇11节记载:“耶和华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为我的罪重大”,我对诗篇作者的祷告有了新的理解,那就是耶稣已经为我们赎罪,他彰显了父的尊荣,这样我们的罪就“藉着主名得了赦免”(约翰一书2:12)。现在,我可以用新的理解去祷告。

弟兄姊妹,天父因自己的完美、完全而感到无限喜乐,这也是我们永远喜乐的泉源。神以他的儿子为乐,就是以他自己为乐,这并不是虚空的。这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