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主管教祂所愛的人。(希伯來書12:6)
《聖經》問:“哪有兒子不受父親管教的呢?”答案是:“只有私生子!”我們不知道祭司以利一開始是怎麼教養他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的,只是看到“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兒子褻瀆我,卻沒有制止他們。”(撒母耳記上3:13)以利在聽到他兒子們的惡行後,也許這麼說:“孩子們,你們不應該那麼做。”他們可能這麼回答:“是的,父親。”然後,他們繼續在上帝的殿中褻慢獻祭者,並且與在會幕供職的婦女行淫。問題不是以利沒有告訴兒子們應當做的事,而是他沒有強制執行。
毫無疑問,沒有父母會對他們的孩子們說:“去搶銀行吧。即便服刑多年也可受益。”當然不會。那些父母跟孩子們的說教很可能全都正確。許多犯人的父母也都說得不錯。然而,許多用心良苦的父母卻缺少執行力。以利沒有實施真理,他只是說說而已。他沒有將兒子們撤職,取消他們的權利。他一邊告訴他們不要行惡,一邊縱容他們繼續行惡。父母們,不要光說不做!如果孩子誤入歧途,你卻閉口不言,那麼你就是在寬容自己,卻犧牲他們。作為父母,你能做的對子女最大的關愛,就是在愛裏管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