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 擔負責任(之四)
Bob & Debby Gass

……我對他們都有義務。(羅馬書1:14

擔負責任意味著回饋你所得到的。保羅只專註於兩件事情:一、使人認識基督;二、建立教會,讓教會繼續幫助人認識基督。保羅同時還非常認真負責:“不論是希臘人、非希臘人、智者、愚人,我對他們都有義務。所以,我也切望能將福音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馬書1:14-15)這叫作“超越自己的生活”。自私的人把他們的天賦和資源據為己有。服侍的人把自己視為上帝資產的執行者;他們知道自己沒有產權,僅是代表上帝有使用權。

從集中營出來以後,伊利·威塞爾(Elie Wiesel)只為一件事而活,就是回報他人。他在波士頓大學授課,並四處遊歷,分享人生智慧。他通常會問年輕人一個問題:“你如何對待社會賦予你的權利和義務?”在引導年輕人的時候,他盡量跟他們分享他的責任感:“我所得到的,必須傳遞給別人;我所擁有的知識,不能禁錮在我的頭腦中;我能夠學以致用,應該歸功於眾人。我覺得有必要回報自己所得到的。這就是感恩。學習就意味著承認:生活不是從我出生時才開始。在我之前,已有人捷足先登了,我是跟隨他們的腳蹤。”你的生活是一個故事。每天都有新的一頁。因此,用你對上帝、對他人和你自己所負的責任來填滿每一頁。如果你這麼做,你最終不會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