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與上帝同步
Bob & Debby Gass

我們……是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要叫我們做祂預先安排給我們的美善之事。(以弗所書2:10)

我們總是要有這樣明確的態度:“主啊,向我顯明你的計劃。”然後,在知道上帝的心願時,我們就要去做!當我們跟上帝說“好的”,祂就會賜下我們成就祂旨意所需的能力。請留心,上帝沒有先將能力賜予我們,然後再呼召。不,祂先呼召我們,而當我們邁出信心的腳步並順服祂時,祂會將能力賜予我們。

《聖經》說:“……過與所蒙的呼召相稱的生活。”(以弗所書4:1,有一英文版本將“過生活”譯為“walk”,也就是行走的意思——譯者註)“walk”(行走)這個詞並不是指某種曲徑的漫步,而是指與上帝保持同步,跟上聖靈的節奏,並且在祂前行時,要步調一致地跟著祂。上帝行動,我們也要行動;祂停下來,我們也要停下來。我們永遠不要認為自己可以將生活分類,說:“在這一類別,這個季節,這個環境下,是我自己來經營生活。在另一類別、季節、環境下,是根據在我裏面的聖靈的能力來過生活。”聖靈不是在我們的生活中來來去去,祂總是與我們同在。“我們的生活、行動和存在都靠祂。”(使徒行傳17:28)你一旦開始跟從聖靈的節奏,緊跟祂的腳步,其他任何事情都會水到渠成。你會發現祂所帶領你的方向總是正確的,祂的時機總是合宜的,你所得到的結果也總是恰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