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家庭祭司
每日箴言

約伯記 1:1-5

“他清早起來,按著〔兒女〕… 的數目獻燔祭。 … 約伯常常這樣行。 ” - 伯 1:5

約伯是一個關心他的兒女和他們與神的關系的父親,他甚至為他們獻祭,就像一個家庭祭司。他心中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聖經告訴我們,約伯常常這樣行。

真正的祭司職份是由神按立的。在舊約時代、耶穌還沒有完全應驗祭司職份之前,神一直都有選召祭司。帶領衪的子民離開埃及後,神便按立亞倫和他子孫為祭司(出埃及記 28:1-3)。從那時開始,亞倫的子孫的主要任務,是作為神和以色列民的中保;他們的工作包括為百姓獻祭、和執行神藉摩西頒布的律法和其他規條(參看利未記)。

在歷史不同的階段中,當以色列民離棄神時,祭司的制度也隨著衰微。 當他們需要一個在不潔之民和聖潔的神中間作調停人的祭司時, 人民很難找到從亞倫家族出來的敬虔祭司。

你或許不會視自己為祭司,然而,像約伯那樣,每當你為家人或所愛的人祈求時,你就是在作祭司了。很多信徒都有一份長長的名單,他們天天為名單上的人禱告,你是不是在做同樣的事情呢?如果是的話,你已經是在履行祭司的任務了。

禱告

天上的父,求你提醒我,今天你要我為誰人代求。惟願我能以愛心和憐憫在你面前紀念他們,主啊,求你祝福他們和領他們靠近你。奉耶穌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