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豁免年
1每至七年、爾當守為豁免年、
2此豁免年之例如斯、凡貸金於鄰與兄弟、兄弟或作同國之人下同此年必豁免、毋相逼索債、因是年稱為主之豁免年、
3若外邦人、可向之索債、惟貸於兄弟、則當豁免、
4若爾中無貧乏者、方可無此例、既不免有之則當遵守、則主爾之天主必於所賜爾為業之地、賜福於爾、或作但爾中將無窮乏者因主爾之天主於所賜爾為業之地賜福於爾
5如爾聽從主爾天主之命、謹守遵行我今日所諭爾一切誡命、
6則主爾之天主、循其所許爾之言賜福於爾、爾將貸金於諸國之民、惟爾不致貸人之金、爾將轄制諸國、彼不得轄制爾、○
毋以豁免年近弗貸與貧族
7主爾天主所賜爾之地、無論何邑爾兄弟中有人窮乏、毋剛愎爾心、毋固執爾手而不濟之、
8乃必開展爾手、循其所乏者以貸之、
9慎毋起惡念於心、謂七年即豁免之年伊邇、遂向兄弟之貧乏者吝嗇無有所給、彼因爾呼籲主、罪歸於爾、
10爾當給之、濟之之時、不可不出乎樂意、蓋為此故主爾之天主、必在爾諸事與凡爾手所作者、賜福於爾、
11因爾地不免有貧者、故我命爾曰、當開展爾手、周濟爾境內兄弟之困窮貧乏者、○
希伯來人自鬻為奴婢宜如何待之
12如爾同族希伯來人、或男或女、自鬻於爾為奴為婢可事爾六年、至第七年、必釋之離爾、聽其自主、
13既釋之、毋使徒手而去、
14必由羊群穀倉壓酒處中、有所當取以給之、循主爾天主賜爾之福、
15爾當追憶昔爾在伊及地為奴、乃主爾之天主救贖爾、故我今日以此諭爾、
16彼若向爾言不欲離爾、因愛爾及爾家、以為役事於爾家甚美、
17則爾當取錐貫其耳於門旁、彼則永為爾奴、爾之待婢亦必如是、
18爾釋之之時勿以為難、蓋彼事爾六年、則工值較倍於傭人、如是、主爾之天主、必在凡爾所為之事、賜福於爾、○
牛羊首生之牡者均宜獻主
Samuel I.J. Schereschewsky, Easy Wenli Bible in Public Domain. First published in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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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屬共有領域。原著1902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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