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书 9: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罗马书 11:7
    这该怎么说呢?以色列人努力追求,却一无所得,只有蒙拣选的人得到了,其他的人都变得顽固不化。
  • 雅各书 2:10-11
    人只要触犯律法中的一条,就等于违犯了全部,因为那位说“不可通奸”的,也说过“不可杀人”。如果你没有犯通奸罪,却杀了人,你仍违犯了律法。
  • 加拉太书 5:3-4
    我再次警告所有接受割礼的人,他们必须遵守全部的律法。你们若想靠遵行律法而被称为义人,就与基督隔绝了,并且离开了上帝的恩典。
  • 腓立比书 3:6
    论热心,我曾经迫害教会;论律法要求的义,我是无可指责的。
  • 罗马书 10:2-4
    我可以证明,他们对上帝有热心,但不是基于真知。他们不知道上帝所赐的义,想努力建立自己的义,不肯服从上帝的义。其实基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义。
  • 加拉太书 3:10-11
    凡以遵行律法为本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因为圣经上说:“凡不遵行律法书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诅。”非常明显,没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人,因为圣经上说:“义人必靠信心而活。”
  • 罗马书 9:30-32
    这样看来,我们该说什么呢?本来不追求义的外族人却因信而得到了义。以色列人靠遵行律法追求义,却徒劳无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不凭信心,只靠自己的行为去追求义,结果就在那块“绊脚石”上跌倒了。
  • 加拉太书 3:21
    这样看来,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当然不是!如果赐下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成为义人了。
  • 罗马书 4:14-15
    如果只有遵行律法的人才可以承受应许,信心就没有价值,上帝的应许也就落了空。因为有律法,就有刑罚;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法的事。
  • 以赛亚书 51:1
    耶和华说:“追求公义、寻求我的人啊,听我说。你们要追想那磐石,你们是从那里被凿出来的;你们要追想那岩穴,你们是从那里被挖出来的。
  • 罗马书 3:20
    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视为义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