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啟示錄 2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25:34
    於是王要向他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 約翰一書 3:1-3
    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慈愛,讓我們得以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不認識我們的理由,是因他們未曾認識父。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我們所知道的是: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會像他,因為我們將見到他的本相。凡對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是潔淨的一樣。
  • 哥林多後書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 彼得前書 1:3-4
    願頌讚歸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着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好得到不朽壞、不玷污、不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 啟示錄 21:3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
  • 啟示錄 2:17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着新的名字,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認識。』」
  •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將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 羅馬書 8:15-17
    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若是兒女,就是後嗣,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是要我們和他一同得榮耀。
  • 希伯來書 8: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裏,寫在他們的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 啟示錄 2:11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 啟示錄 2:7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
  • 撒母耳記上 2:8
    他從灰塵裏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貧窮人,使他們與貴族同坐,繼承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
  • 馬可福音 10:17
    耶穌剛上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善良的老師,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
  • 撒迦利亞書 8:8
    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間。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信實和公義。
  • 箴言 3:35
    智慧人必承受尊榮;愚昧人高升卻是羞辱。
  • 哥林多前書 3:21-23
    所以,無論誰都不可誇耀人;因為萬有都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而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屬神的。
  • 以賽亞書 65:9
    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裔,從猶大中領出那要繼承我眾山的;我的選民要繼承它,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
  • 啟示錄 2:25
    你們只要持守那已經有的,直到我來。
  • 彼得前書 3:9
    不要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為你們正是為此蒙召的,好使你們承受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