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篇 89:3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记下 7:14
    我要作他的父亲,他要作我的儿子,他若是犯了罪,我要用人的刑杖、用世人的鞭子纠正他。
  • 诗篇 119:53
    因为恶人离弃你的律法,我就非常忿怒。
  • 历代志上 28:9
    “至于你,我儿所罗门哪,你要认识耶和华你父亲的神,一心乐意事奉他,因为耶和华鉴察万人的心,知道人的一切心思意念。你若是寻求他,就必寻见;你若是离弃他,他必永远丢弃你。
  • 箴言 4:2
    因为我授予你们的,是美好的学问,我的训诲,你们不可离弃。
  • 历代志下 7:17-22
    至于你,你若是在我面前行事为人像你的父亲大卫所行的那样,遵行我吩咐你的一切话,谨守我的律例和典章,我就必巩固你的国位,好像我和你父亲大卫所立的约说:‘你的子孙必不会断人作君王统治以色列。’“可是,如果你们转离我,丢弃我在你们面前颁布的律例和诫命,去事奉和敬拜别的神,我就必把以色列人从我赐给他们的土地上拔出来,并且我为自己的名分别为圣的这殿,我也必从我面前舍弃,使这殿在万民中成为笑谈和讥笑的对象。这殿虽然高大,但将来经过的人,都必惊讶,说:‘耶和华为什么这样对待这地和这殿呢?’人必回答说:‘是因为这地的人离弃了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就是领他们从埃及地出来的神,去亲近别的神,敬拜和事奉他们;所以,耶和华使这一切灾祸临到他们。’”
  • 以西结书 18:9
    他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行事诚实,这人是个义人,他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
  • 以西结书 18:17
    他不伸手欺压困苦人,借东西给人不取利息,也不多要;他遵守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这人就必不因他父亲的罪孽而灭亡;他必要存活。
  • 耶利米书 9:13-16
    耶和华说:“这是因为他们离弃了我摆在他们面前的律法,不听从我的话,没有遵行我的律法;反而随从自己顽梗的心行事,照他们列祖所教训的,随从众巴力。”因此,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这样说:“看哪!我要使这人民吃苦堇,喝毒水。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国中,就是他们和他们的列祖都不认识的列国;我要使刀剑追杀他们,直到把他们灭绝。”
  • 以西结书 20:19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要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把它们实行出来。
  • 诗篇 132:12
    如果你的子孙谨守我的约,和我教训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子孙也必永远坐在你的王位上。”
  • 路加福音 1:6
    他们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规条,无可指摘,
  • 箴言 28:4
    离弃律法的,称赞恶人;遵守律法的,却与恶人相争。